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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创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XZF-xzfxzf-ghjh--2012-027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2-03-24 17:14 成文日期: 2012-03-24 17:14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提高我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的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应用水平,构建语言文字和谐社会,切实做好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2年以前全县基本普及普通话,基本规范汉字的社会应用。2012年10月底前城区通过市级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二、具体目标


    1.形成符合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以下简称“四领域”)和商业、邮政、通信、文化、交通、银行、保险、医院等单位(以下简称“十大行业”)实际和语言文字工作特点的工作机制。做到组织机构健全,专兼职人员落实,工作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完善。


    2.普通话成为党政机关主要工作用语。国家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要达到陕语委文件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要求,并在工作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师生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言类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并在校园中自觉使用普通话;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一等以上,并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十大行业”从业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少量以口语表达为职业,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行业人员,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3.“四领域”和“十大行业”的社会用字达到国家现阶段规范标准要求,公共场所的标牌、宣传用语和广告,做到文字规范、字形完整。手书的招牌凡使用繁体字的,必须在明显的位置再配放规范字的标牌。


    4.编辑、记者、校对人员和牌匾、广告制作等与文字应用关系密切的从业人员应掌握文字的规范知识,提高规范应用水平,参加汉字应用水平测试,逐步实行持证上岗。


    三、范围和达标时限


    1.范围:全县“四领域”和“十大行业”。
    2.达标时限:2012年10月底前。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2年3月)。


    1.县、达标单位层层制定迎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召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和全县创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动员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3.各创建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文件,宣传发动,对创建工作具体安排。


    (二)建立机构,明确职责(2012年4月)。
 

    各单位、各部门做到四个明确,即:主管领导、主管科室、专兼职人员、工作职责明确。领导小组名单、创建实施方案于2012年4月25日前报县语委办(县语委办设在教体局,联系电话:6826516,13324654566)。


    (三)组织实施,限期达标(2012年5月—9月)。


    1.抓好达标业务培训。县语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培训对象为“四个领域”和“十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的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城市评估有关政策、评估标准、语言文字应用规范的基本知识等。


    2.抓好普通话培训工作。2012年5月底前,由县语委牵头,由“四个领域”和“十大行业”系统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完成本单位、部门党政公务员、工作人员及主要行业人员的普通话培训工作。普通话测试工作另行安排。


    3.抓好自查自评和整改。2012年9月底前,各部门、各行业系统对照《安康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开展自查自评,并进行认真整改,确保达到规定要求。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创建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包括视频和图片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妥善保存。县语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深入各机关、各行业系统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创建按期达标。


(四)自查初验,申请验收(2012年9月—10月)。


    9月底前,由县语委会组织达标验收评估组,对全县“四个领域”和“十大行业”的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情况进行初验。在确认各部门及行业系统已基本达到市评估标准要求时,向市语委提出评估认定申请。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是创建省级教育强县的一项重要任务。县政府成立语言文字达标迎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迎评创建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各单位、各系统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主抓领导和工作人员,将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列入本单位、本系统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细化责任,定期研究解决在创建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并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凡因安排不到位,组织实施不力,影响达标验收的,将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2.狠抓工作落实。创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以“四个领域”为重点,在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国家公务员的带动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提高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水平,带动和影响全社会用语用字的规范化。要以“初步普及”和“基本规范”为目标,加强教育宣传和政策引导,广泛开展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示范单位活动,掀起创建达标工作热潮,全面提高我县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


    3.注重创建实效。创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要着眼于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意识。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行业系统的工作基础和条件,统筹安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如期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