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无线电频率台站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ZF-xzfxzf-zfbfw--2012-0297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2-04-27 11:28 | 成文日期: | 2012-04-27 11:28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2〕38号 | 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各设台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无线电频率台站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宁陕县无线电频率台站普查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无线电台站和设备管理,建立准确、完整的无线电台站数据库,根据省市无线电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任务
清理、核实现用无线电台站的各项参数;建立完整、准确、实时、规范的高质量无线电台站数据库;对业余无线电台重新登记,对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操作技能资格进行认证。
二、普查范围
2011年未核查的、行政许可规定须办理电台执照的短波、超短波、微波各类无线电台站。
实施电磁环境保护的无线电接收台站。
2011年已核查、台站资料齐全的各类无线电台站,409MHz频段公众对讲机,WIFI接入点及短距离、微功率无线电发射设备等免电台执照的设备,不列入本次普查范围。
三、职责分工
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各类台站的普查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各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台站及对讲机的普查工作;县防汛、防火、防滑、气象、通讯、广播电视、矿山企业、商场超市等各系统各领域的普查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设台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所设无线电台站的管理,认真开展自查,按照《安康市无线电台(站)普查表》及时填报相关数据表册;未办理使用手续或变更参数的台站要及时申报、补办执照。
四、工作步骤
1.自查阶段(2012年5月)。各镇各相关部门开展自查,主要是查清台站、频率及相关数据,并于5月20日前如实上报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办)。
2.检查阶段(2012年6月)。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组织检查或抽查。
3.整改阶段(2012年7月)。针对检查工作中的问题,查漏补缺,迎接市无线电管理处组织的检查。
4.总结阶段(2012年8月)。各镇各有关部门将普查工作总结上报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办)。
五、工作要求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逐一检查台站、频率、设备、天线等数据是否规范、准确、完整、实时、安全,并按要求规范填报报表和采集照片资料,要采集具体台址(标志建筑)、设备(正面近景)、天线(近景、远景)照片各一幅,照片为JEPG格式,像素数不得超过200万,图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0KB。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频率、台站、设备的管理,要不断提高填报资料的质量,对漏报或发生变更的台站、设备,应及时申办有关手续,积极配合无线电管理部门做好各项数据的核对,切实把普查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