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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大鲵养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索引号: XZF-xzfxzf-ghjh--2012-0323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2-06-29 14:43 成文日期: 2012-06-29 14:43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2〕59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2012年3月15日,我县大鲵养殖被省质监局批准为第四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陕质监标〔2012〕1号)。为抓好大鲵养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大鲵养殖产业化发展为主线,以提高大鲵养殖标准化管理水平为重点,深入开展大鲵标准化工作,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大鲵特色品牌农产品和龙头企业,创建“公司+标准化基地+农户”发展模式,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力争三年内在全县实现大鲵产业标准化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大鲵标准化体系。重点围绕大鲵养殖环境条件、大鲵种苗、大鲵养殖技术规程、繁育技术规程、捕杀、储藏、运输和宁陕大鲵产品等建立标准体系。


    (二)加强大鲵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强大鲵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有计划的吸收养殖户参与其中,输出管理模式和养殖技术;二是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提高辐射效果,促进养殖户扩大养殖规模,规范化、规模化养殖,使大鲵产业发展走上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量和质量的轨道。


    (三)建立健全大鲵标准化监管和质量监管体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术人员进行标准化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四)抓好大鲵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任务的落实。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三年内发展大鲵标准化养殖户1500户,示范养殖户60户,创建示范点8处;年产大鲵种苗5万尾,年养殖商品大鲵5万尾;城关、江口、四亩地、广货街、龙王等镇发展为大鲵养殖主要区域。经过示范区建设、标准化养殖,经济效益超过2亿元,养殖农户年均收入增加2000元以上,大鲵养殖成为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实施步骤
 

    (一)建章立制阶段(2012年5月—2012年12月)。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落实大鲵标准化养殖区域,结合示范区中心示范点的初步建设,制定并实施大鲵养殖环境条件、大鲵种苗、大鲵养殖技术规程、繁育技术规程、捕杀、储藏、运输和宁陕大鲵产品等标准,建立并完善大鲵标准体系、监测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月—2013年12月)。大力宣传大鲵标准化养殖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贯彻实施《农业标准化管理条例》,切实搞好技术培训,培育典型,在示范区做到一村一个典型户,一户一个明白人。逐步扩大大鲵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域,逐步提高养殖水平。
 

    (三)完善推广阶段(2014年1月—2014年10月)。在总结2013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切实可行的大鲵养殖标准体系,形成区域带动、整体推进态势,完成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确保2014年10月顺利通过省上验收。


    四、工作措施


    做好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对于提高大鲵产量和质量,提升宁陕大鲵产业的知名度,推动全县特色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上成立大鲵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平任组长、副县长田鑫任副组长,县质监、水利、财政、农业、林业、经贸、国土、环保、扶贫开发等部门和城关、江口、四亩地、广货街、龙王等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王友洲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水利局副局长康祥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韩耀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和工作组,专家组由县水利局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荐和确定。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主抓领导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成员单位于2012年7月31日前将示范区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方案报县大鲵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突出重点,示范带动。城关镇为宁陕大鲵养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中心示范点,江口、广货街、四亩地、龙王镇为宁陕大鲵养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域,各示范镇要确定辖区示范村、示范户,做到镇有示范村,村有示范点,层层带动。通过实施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标准化管理,实现大鲵产业的高产、优质、高效。


    (三)明确职责,抓好落实。由县质监局牵头,县水利局协作,依托宁陕县龙泉大鲵养殖场专业技术力量,组成专家组,负责标准的策划与制订;根据《陕西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大鲵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落实到各示范镇。示范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按照成方连片、规模养殖的要求,把示范区养殖任务落实到村、组、户。由县水利局牵头组成工作组,负责标准的宣传、培训和实施;编制全县特种水产养殖规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县财政对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给予资金扶持,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管理,确保达标。示范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种苗、统一养殖、统一管理。为加快示范区建设,各成员单位要制定配套政策,在资金和农资等方面,对示范区给予倾斜,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检查指导,每年组织一次考核验收,确保2014年达到省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标准,并顺利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