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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索引号: XZF-xzfxzf-ghjh--2012-0333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2-07-20 16:15 成文日期: 2012-07-20 16:15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2〕66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12〕9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12〕14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政府主导方向,把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努力提高县级公立医院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在三级卫生网络的核心作用。建立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持可持续发展,为县域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改革,建立体制合理、机制灵活、功能完善、效率较高的服务体系,使90%左右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预防在基层”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发展规划。


    县卫生局要结合我县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按照“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优化结构、动态管理”的原则,以现有医疗资源为基础,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合理制定县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含非公立医院)。政府重点办好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并明确其相应的规模、编制、职责、任务和补偿机制。


(二)明确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


    县级公立医院是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主要承担县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重症患者救治,疑难疾病初诊、转诊,适宜医疗技术推广应用,镇村医疗机构卫生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三)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补偿机制。


1、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在政府投入和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调整到位的基础上,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给予全额补助。


2、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管理。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必须通过县级药品采购结算中心进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2012年底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参照“三统一”办法管理,由县“三统办”集中采购,逐步推行医用耗材公开招标,集中采购。
 

3、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调整结构的原则,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成本制定检查治疗价格,适当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价格调整要遵循总的医疗收费降低、患者负担减轻的原则,由物价管理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并与医保合疗支付政策相衔接。
 

4、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逐步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支付、按人头付费等医保付费方式改革,促进第三方控费机制形成。提高报销比例,实现费用即时结算,适时参与新农合资金市级统筹。医保中心、新农合机构应为县级公立医院拨付必要的周转金。在县医院推进新农合参合患者按住院人次付费改革试点工作。
 

5、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县级政府是县级公立医院的举办者,应保障医院在职职工基本工资和日常运行费用,建立政府投入的长效机制,充分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对县医院暂时按照“核定收支、补足差额、突出重点、确保发展”的原则进行综合补偿,县中医院按工资总额100%补偿,县妇幼保健院继续按全额预算财政供养体制不变。对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予以全额保障。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专科发展、政策性亏损、承担紧急救治、救灾、院前急救、支援基层等公共服务经费给予全额保障;医院历史债务经财政、审计部门清理核实后,统一打包剥离由政府逐年偿还。逐步建立财政补助稳定增长机制,增幅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


(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建立医院理事会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成员包括政府办医主体代表、医院职工代表、服务对象代表、专家学者等。管委会负责审定医院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院长选聘与考核,监督医院运行。
 

2、建立院长聘用制度。明确院长、副院长任用条件,采取公开选拔、社会招聘等方式遴选院长、副院长、总会计师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由医院管委会聘任。实行院长、副院长任期制和目标责任制管理。


3、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全面负责医院运行管理。医院内部建立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程序,重大决策、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中层以上人事任免等事项要民主审议,报理事会审批。


4、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围绕新的医院管理结构,健全完善医院内部决策、运行管理、资产管理、医疗风险预警等制度。逐步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适应的运行管理机制。


5、控制医疗成本。通过单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临床路径管理等付费方式改革,把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合理范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加强绩效考核,把医疗服务数量、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五)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1、核定人员编制。依据县级公立医院设置规模,按照床位与人员比为1:1.5的标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医生、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数的85%。其中,临床护士编制不少于每病床0.4人。探索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县级公立医院在编制规模和岗位类别范围内科学合理自主确定岗位。全面推行岗位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合同管理,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未聘和非医务专业分流人员。在巩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基础上,推行县医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工作,并按阶段实施,2012年 4月—7月为摸底论证阶段,7月—8月为清理规范阶段,9月—10月为实施分类阶段,11月—12月为总结迎验阶段。


3、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倾斜。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医院收支结余可按一定比例用于提高医务人员待遇。


(六)进一步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1、加快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步伐。力争3年内,县医院达到二等甲级标准。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也要积极跟进等级医院创建达标步伐。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重点完善儿科、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科、传染病科、中医科等重点专科建设。


2、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已有信息平台,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县级医院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与医保经办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加强远程医学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诊断和远程教育;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逐步推行居民健康卡,有效利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最终达到一卡通的目标。


3、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利用我县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简便价廉的特点和优势,提高辨证施治水平。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进社区,为群众防病治病。
 

4、推行惠民便民措施。县级公立医院要优化医疗流程,延长门诊时间;健全预约和双向转诊制度;推广优质护理服务,落实护理责任制,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推广使用适宜技术;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加大多发病、传染病、慢性病防治和控烟、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减少疾病发生。


5、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建设。为提高县域医疗急救水平,增强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按照省、市要求,独立设置急救中心,建立反应快速,处置科学的医疗院前急救、公共卫生应急绿色通道,提高现场救治和抢救处置效率,提高救治成功率,为群众生命健康提供医疗应急安全保障。


(七)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引进高中级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县级医院长期工作。“十二五”期间,县级公立医院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要达30%以上。县级公立医院引进高级职称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适用卫生技术人才或本科以上卫生技术毕业生不受人员编制限制。调整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增加高级职称技术人才比例。


2、加强人员培训。新进县级公立医院的住院医师必须经过规范化培训,培训费用由省、市、县政府负担;实施县级骨干医师培训计划,每年不少于10人参加培训;积极鼓励县级公立医院医师参加省上组织的在职研究生教育;支持公立医院每年选派一定数量医务人员到城市三级医院学习进修。利用3至5年时间对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进行轮训。


3、推行县镇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积极开展县镇一体化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格局。严格执行县级公立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农村服务1年的规定,积极配合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公立医院工作,提高县级公立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八)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1、加强行业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管,强化对政府补助、收支、资产、成本等财务管理的监管,开展对县级医院医药费用增长的监测与管理。


2、充分发挥医保机构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采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加强实时监控,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


3、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诚信制度和医务人员考核档案。实施公正、透明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加强社会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二)加强部门配合。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从改革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县发改局:负责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做好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储备,并争取中省市资金扶持。县卫生局: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一责任单位,负责改革具体内容的制定,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途径和方式方法;做好对县级公立医院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建立完善新农合保障制度。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县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方案,建立健全补偿机制;落实补助资金,监督财务收支运行情况,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分配激励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监督管理。县人社局:负责制定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制定并落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合理配置全县卫生人力资源;建立完善城镇医保保障制度。县编办:根据中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核定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县食药监局:围绕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三统一”管理要求,做好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管,确保药品安全、及时、足额供应。县物价局: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现状调研并按省市政策要求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做好医药价格管理检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顺利推进。


(三)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医改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医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强化评估考核,努力做到“事前有计划、执行有监管、效果有评估”,确保医改取得实效。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