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XZF-zfb-zffw-ghjh-2016-0070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6-04-12 12:46 | 成文日期: | 2016-04-12 12:46 |
发布文号: | 宁政发〔2016〕8号 | 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政发〔2016〕8号
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宁陕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下达给你们。各镇、各部门要将各自承担的任务迅速分解,夯实工作责任,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宁陕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下达给你们。各镇、各部门要将各自承担的任务迅速分解,夯实工作责任,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1.宁陕县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表
2.宁陕县2016年“四上”企业培育任务分解表
3.宁陕县2016年农村经济主要指标计划表
2.宁陕县2016年“四上”企业培育任务分解表
3.宁陕县2016年农村经济主要指标计划表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2日
2016年4月12日
抄送:市发改委。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省市驻宁各单位。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印发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省市驻宁各单位。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