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民政局2013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 XZF-mzj-tzgg-czysjs-2013-0007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3-10-08 16:26 | 成文日期: | 2013-10-08 16:26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一、部门基本情况
宁陕县民政局为县政府行政工作部门,为经费全额预算单位。单位内设6个股室:行政办公室、救灾救济股、优抚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民族宗教股。局属管理事业单位5个:老龄委办公室、殡葬管理所、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室、五保供养管理中心。2013年元月份在岗职工共17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4人),行政离退休人员7人。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民族宗教、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我县民政、民族宗教、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救灾工作。核实、掌握和上报灾情;申报、拨发救灾款物,募集、接收和分配救灾捐赠;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
(三)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敬老院建设和五保户供养管理,全面落实临时救济、医疗救助和灾后救助政策,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承担流浪乞讨、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流浪儿童和弃婴收养工作。
(四)负责全县双拥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做好军烈属、伤残军人、复退军人的生产、住房和医疗等各项优抚政策扶持,承办拥军优属、抚恤、定补、优待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县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做好全县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原干部、残疾士兵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开发和使用。
(六)建立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负责指导社区建设和服务工作,指导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和社区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七)负责行政区域、地名和边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承办本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处事务,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维护好边界“点、线”法定线界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民政专项资金的分配、监督和管理。
(九)承办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十)负责指导督促全县各镇实施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查了解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和非农人口中的贫困人口状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确保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常运行。
(十一)负责县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县级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十二)负责研究制定我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和推动全县老龄工作,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组织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和活动。
(十三)贯彻执行和督促实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少数民族发展规划;拟订加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调查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及社会发展状况,拟订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督促检查经济发展规划、特殊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强化依法行政;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相关职责的职责。
(十四)负责协调做好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监理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
(十五)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和协调的事务。
(十六)负责组织全县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和民政干部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七)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对外交流与合作和民族宗教方面有关事项审核审批。
(十八)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加快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全面修订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加强灾害信息系统和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行灾害救助评估工作。
(二)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成立县低保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程序。二是提高五保供养入住率。加快县城中心敬老院和江口、太山区域敬老院建设,确保五保集中供养率达68%以上,强化管理,创建星级敬老院。三是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拓宽救助范围,逐步向低保边缘群体延伸,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四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突出救急、救难的特点,合理确定救助标准,不断优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五是认真落实好好年满70岁高龄老人生活保补贴发放和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工作。
(三)加快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一是建设好县老年公寓装修并投入使用。二是加强城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场地、社区养老服务站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三是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或者运营公益性养老机构。四是加快人大、政协、民政棚户区改造房屋建设进度,力争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四)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完成城南社区搬入新的办公场所。二是组织好城南、城北社区工作人员招考、落实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三是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四是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和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
(五)抓好优抚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优抚信息系统与省市县联网,加大优抚资金规范管理和政策落实。二是完成10户优抚对象建房和30人重点优抚对象大病医疗救助。三是依照政策及时调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四是全面实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完成11处37名烈士墓的修善和纪念设施的建设。五是扎实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年内基本解决安置遗留问题。六是按政策落实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政策,积极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七是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兑现工作。八是进一步深化拥军优属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双拥运动70周年系列活动,安排部署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
(六)推进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创新管理,完善法人治理、年检评估、信息披露、执法监察等制度,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及退出机制。二是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团组织。三是加强县城公益性公墓建设。四是要扎实抓好区划地名管理、流浪救助、婚姻登记、社会慈善等各项社会管理工作。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3年部门预算是根据2012年财务决算实际情况,结合2013年民政局人员编制情况和主要工作目标任务进行测算编制,具体是:
1、收入预算755.2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5.29万元。
2、支出预算755.29万元。基本支出755.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68万元,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3年元月份本单位在册人数及人员变动情况进行预算核定,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和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占总支出的11.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65万元,是根据编制内实有人数0.4万元测算,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和机构运转发生的支出,占总支出的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2.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遗属补助、六十年代精减人员补助及全县高龄老人补助、义务兵优待金、伤残人员抚恤金、散居孤儿生活费补助等方面的支出,占总支出的87.8%。
附:1、《宁陕县民政局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
2、《宁陕县民政局2013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宁陕县民政局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百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
75529 |
一、基本支出 |
75529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
1、工资福利支出 |
8468 |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66296 |
四、房租及其它收入 |
|
3、公用经费支出 |
765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
二、项目支出 |
|
|
|
三、结转下年 |
|
本年收入合计 |
75529 |
本年支出合计 |
75529 |
宁陕县民政局2013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百元
预算科目 |
全年预算数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项 |
款 |
类 |
名称 |
工资福 利支出 |
公用经费支 出 |
对个人和家庭 补助支出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75529 |
8468 |
765 |
66296 |
|
|
|
02 |
|
民政管理和事务 |
60169 |
8468 |
765 |
50936 |
|
|
2080201 |
|
|
行政运行 |
10610 |
6712 |
548 |
3350 |
|
|
2080204 |
|
|
拥军优属 |
160 |
|
|
160 |
|
|
2080205 |
|
|
老龄事务 |
44900 |
|
50 |
44850 |
|
|
2080299 |
|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 |
4499 |
1756 |
167 |
2576 |
|
|
|
08 |
|
抚恤 |
8352 |
|
|
8352 |
|
|
2080801 |
|
|
死亡抚恤 |
241 |
|
|
241 |
|
|
2080802 |
|
|
伤残抚恤 |
2789 |
|
|
2789 |
|
|
2080805 |
|
|
义务兵优待金 |
5322 |
|
|
5322 |
|
|
|
10 |
|
社会福利 |
7008 |
|
|
7008 |
|
|
2081001 |
|
|
儿童福利 |
7008 |
|
|
700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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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5529 |
8468 |
765 |
662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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