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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民政局2012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XZF-mzj-tzgg-czysjs-2013-0009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3-09-26 14:31 成文日期: 2013-09-26 14:31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宁陕县民政局为县政府行政工作部门,为经费全额预算单位。单位内设6个股室:行政办公室、救灾救济股、优抚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民族宗教股。局属管理事业单位5个:老龄委办公室、殡葬管理所、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室、五保供养管理中心。2012年12月底在岗职工共15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2人),行政离退休人员7人。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民族宗教、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我县民政、民族宗教、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救灾工作。核实、掌握和上报灾情;申报、拨发救灾款物,募集、接收和分配救灾捐赠;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
 (三)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敬老院建设和五保户供养管理,全面落实临时救济、医疗救助和灾后救助政策,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承担流浪乞讨、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流浪儿童和弃婴收养工作。
 (四)负责全县双拥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做好军烈属、伤残军人、复退军人的生产、住房和医疗等各项优抚政策扶持,承办拥军优属、抚恤、定补、优待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县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做好全县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原干部、残疾士兵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开发和使用。
 (六)建立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负责指导社区建设和服务工作,指导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和社区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七)负责行政区域、地名和边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承办本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处事务,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维护好边界“点、线”法定线界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民政专项资金的分配、监督和管理。
 (九)承办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十)负责指导督促全县各镇实施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查了解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和非农人口中的贫困人口状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确保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常运行。
 (十一)负责县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县级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十二)负责研究制定我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和推动全县老龄工作,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组织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和活动。
 (十三)贯彻执行和督促实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少数民族发展规划;拟订加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调查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及社会发展状况,拟订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督促检查经济发展规划、特殊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强化依法行政;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相关职责的职责。
 (十四)负责协调做好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监理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
 (十五)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和协调的事务。
 (十六)负责组织全县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和民政干部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七)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对外交流与合作和民族宗教方面有关事项审核审批。
 (十八)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编制的相关情况说明
  2012年部门决算是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各项资金管理状况。
 (一)2012年度收入16919037.63元,支出16250087.69元。
  基本支出8282421.54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054355.84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和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商品和服务支出502869.55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和机构运转发生的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81361.50,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遗属补助、六十年代精减人员补助及全县高龄老人补助、义务兵优待金、伤残人员抚恤金、孤儿生活费补助、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的支出。
 项目支出7967666.15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重建补助及宁陕县老年公寓、太山庙区域敬老院等建设项目的支出。
 收支结余6175890.04,年末结余6175890.04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1678892.44元)。
 (二)2012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36400.0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00000.00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84603.00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00000.00元。
  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054355.84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和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商品和服务支出298948.66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和机构运转发生的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30448.50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遗属补助、六十年代精减人员补助及全县高龄老人补助、义务兵优待金、伤残人员抚恤金、孤儿生活费补助等方面的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宁陕县老年公寓建设项目支出。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余1296200.00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1454.74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945.88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2508.86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

  附:1、《宁陕县民政局2012年收支决算总表》
    2、《宁陕县民政局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宁陕县民政局2012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宁陕县民政局2012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百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   次

1

栏   次

2

栏   次

3

一、财政拨款

1

68364 

一、一般公共服务

30

一、基本支出

53

82824 

其中:经费拨款(补助)

2

58364 

二、外交

31

    工资福利支出

54

10544 

专项收入

3

三、国防

3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5

4458 

政府性基金

4

10000 

四、公共安全

3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6

67814 

预算内投资收入

5

五、教育

34

二、项目支出

57

79676 

二、上级补助收入 

6

六、科学技术

35

    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58

三、事业收入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36

    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

59

四、经营收入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37

152500 

    其他项目支出

60

五、附属单位缴款

9

九、医疗卫生

38

三、上缴上级支出

61

六、其他收入

10

100826 

十、节能环保

39

四、经营支出

62

11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40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63

12

十二、农林水事务

41

64

13

十三、交通运输

42

65

14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43

6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44

67

16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45

68

17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46

69

18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70

19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48

71

2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49

72

21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50

73

22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1

7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2

10000 

75

本年收入合计

24

169190 

本年支出合计

76

162501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转下年

77

61758 

上年结转和结余

26

55069 

78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7

11444 

79

其他结转和结余

28

43625 

80

合   计

29

224259 

合    计

81

224259 


宁陕县民政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百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小计

经常性项目

生产建设

其他项目

支出

性项目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66846

66846

10544

2989

43304

10000

1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56846

56846

10544

2989

43304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43756

43756

10544

2189

31014

2080201

行政运行

11296

11296

7098

732

3466

2080204

拥军优属

160

160

160

2080205

老龄事务

27388

27388

27388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

4911

4911

3446

1457

20808

抚恤

6360

6360

6360

2080801

死亡抚恤

1104

1104

1104

2080802

伤残抚恤

2531

2531

2531

2080805

义务兵优待

2725

2725

2725

20810

社会福利

6725

6725

800

5925

2081001

儿童福利

5925

5925

5925

2081099

其他社会福利

800

800

800

20813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5

5

 

 

5

2081361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5

5

 

 

5

229

其他支出

 

 

 

 

 

10000

 

10000

 

2296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10000

 

10000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

 

 

 

 

 

10000

 

10000

 

 

宁陕县民政局2012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单位:百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514

 

189

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