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民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XZF-mzj-dwfw-czys-2015-0001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5-07-21 09:17 | 成文日期: | 2015-07-21 09:17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一、基本情况
宁陕县民政局为县政府行政工作部门,为经费全额预算单位。单位内设6个股室:行政办公室、救灾救济股、优抚股、社会事务股、民族宗教股、信息宣教股。局属管理事业单位8个:老龄委办公室、殡葬管理所、社会救助中心(原五保供养管理中心和社会救助站)、一中心三区域敬老院、婚姻登记室。2015年元月份在岗职工共23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事业人员8人),行政离退休人员7人,“一中心三区域”敬老院聘用人员70人。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民族宗教、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我县民政、民族宗教、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救灾工作。核实、掌握和上报灾情;申报、拨发救灾款物,募集、接收和分配救灾捐赠;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
(三)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敬老院建设和五保户供养管理,全面落实临时救济、医疗救助和灾后救助政策,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承担流浪乞讨、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流浪儿童和弃婴收养工作。
(四)负责全县双拥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做好军烈属、伤残军人、复退军人的生产、住房和医疗等各项优抚政策扶持,承办拥军优属、抚恤、定补、优待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县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做好全县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原干部、残疾士兵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开发和使用。
(六)建立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负责指导社区建设和服务工作,指导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和社区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七)负责行政区域、地名和边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承办本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处事务,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维护好边界“点、线”法定线界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民政专项资金的分配、监督和管理。
(九)承办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十)负责指导督促全县各镇实施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查了解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和非农人口中的贫困人口状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确保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常运行。
(十一)负责县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县级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十二)负责研究制定我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和推动全县老龄工作,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组织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和活动。
(十三)贯彻执行和督促实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少数民族发展规划;拟订加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调查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及社会发展状况,拟订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督促检查经济发展规划、特殊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强化依法行政;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相关职责的职责。
(十四)负责协调做好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监理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
(十五)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和协调的事务。
(十六)负责组织全县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和民政干部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七)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对外交流与合作和民族宗教方面有关事项审核审批。
(十八)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5年工作打算
1、持续用力,继续抓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一是全面开展城乡低保信息核对工作,规范低保审批程序,打造让政府放心,百姓满意的阳光低保。二是进一步加强“一中心三区域”四个大型敬老院公用餐厅等配套设施建设,健全敬老院安全管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打造五保温馨家园。三是继续完善“一站式”医疗救助,提高标准,让大病救助惠及更多群众,成为贫困患者的依托和希望。四是逐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使遭受突发性灾害和支出性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有保障,实现社会救助无缝弥补。五是最大程度发挥民政托底职能,努力提高高龄老人、城市三无、流浪乞讨、精神病人和孤儿等特殊群体的保障水平。
2、统筹兼顾,推进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建设。一是探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常态机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二是争取项目,完成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夯实防灾减灾基础。三是继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力争城北社区创建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四是争取省厅和市局支持,购买救灾用车,保障救灾出行和应急方便。
3、落实政策,全面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一是不折不扣落实优抚政策,加强重点和难点优抚对象的科学管理。二是继续做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就业和服务社会的新技能。三是争取足够的资金,用活现有优抚政策,着力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保证无一例优抚对象上访。
4、稳步发展,全面推进社会养老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全面完成老年公寓入住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效益。二是进一步加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拓展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三是新建12个农村互助幸福院,扩展覆盖面,拓宽服务内容,逐步完善城市、社区和农村互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5、创新管理,积极有效推进社会事务建设。一是启动校场城市公益性公墓扩面工作和新建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二是加大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提高农村社区服务水平。三是积极稳妥推进镇村综合改革,全面完成并村和换届工作任务。
6、严格要求,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与时俱进,坚持干部教育常态化。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听党的话、对党忠诚、与中央基准看齐,适应中央八项规定和机关管理新常态。二是学用相长,坚持学习制度化。民政工作无小事,学习把握是关键,将统一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营造工作内环境与提高工作质量水平相结合,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任务,做到学用相长,以“三严三实”为标准,以“四慎四戒”为镜子,从班子做起,高标准、严要求、细过程、重环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既平稳推进、又体现特色和亮点。三是细抓严管,坚持纪律约束刚性化。坚持党要管党,严肃工作纪律,规范从政行为,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有损民政形象的现象发生,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民政队伍,树立民政对外良好形象。
四、2015年预算编制依据及分析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是根据2014年财务决算实际情况,结合2015年民政局人员编制情况和主要工作目标任务进行测算编制,具体是:
1、收入预算1258.2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8.27万元。
2、支出预算1258.27万元。基本支出1194.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4.83万元,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5年元月份本单位在册人数及下属单位“一中心三区域”敬老院聘用人员的变动情况进行预算核定,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和敬老院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占总支出的27.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1.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机构运转和各敬老院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占总支出的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8.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遗属补助、六十年代精简人员补助及全县高龄老人补助、义务兵优待金、伤残人员抚恤金、散居孤儿生活费、三无人员生活费补助等方面的支出,占总支出的57%。项目支出64万元,用于零散烈士墓抢修及江口烈士陵园道路硬化项目工程。
2、宁陕县民政局2015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3、宁陕县民政局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单位:百元
预算科目 |
全年预算数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项 |
款 |
类 |
名称 |
|
工资福 利支出 |
公用经费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125827 |
34483 |
13118 |
71826 |
6400 |
|
|
02 |
|
民政管理和事务 |
62341 |
11123 |
1518 |
49700 |
|
|
2080201 |
|
|
行政运行 |
12238 |
7688 |
1134 |
3416 |
|
|
2080204 |
|
|
拥军优属 |
420 |
|
|
420 |
|
|
2080205 |
|
|
老龄事务 |
45914 |
|
50 |
45864 |
|
7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助 |
2080299 |
|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 |
3769 |
3435 |
334 |
|
|
|
|
08 |
|
抚恤 |
18446 |
|
|
12046 |
6400 |
|
2080801 |
|
|
死亡抚恤 |
346 |
|
|
346 |
|
|
2080802 |
|
|
伤残抚恤 |
4176 |
|
|
4176 |
|
|
2080804 |
|
|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
6400 |
|
|
|
6400 |
零散烈士设施的抢救保护专项资金 |
2080805 |
|
|
义务兵优待金 |
7524 |
|
|
7524 |
|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
|
10 |
|
社会福利 |
10080 |
|
|
10080 |
|
|
2081001 |
|
|
儿童福利 |
6240 |
|
|
6240 |
|
孤儿生活补贴 |
2081099 |
|
|
其他社会福利 |
3840 |
|
|
3840 |
|
三无人员生活补贴 |
|
21 |
|
特困人员供养 |
34960 |
23360 |
11600 |
|
|
|
2082102 |
|
|
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
34960 |
23360 |
11600 |
|
|
敬老院人员工资及运转经费 |
|
|
|
合计 |
125827 |
34483 |
13118 |
71826 |
6400 |
|
宁陕县民政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百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
125827 |
一、基本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
1.工资福利支出 |
34483 |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71826 |
四、房租及其它收入 |
|
3.公用经费支出 |
13118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
二、项目支出 |
6400 |
|
|
三、结转下年 |
|
本年收入合计 |
125827 |
本年支出合计 |
125827 |
2015年民政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百元
单位名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
宁陕县民政局 |
668 |
|
300 |
300 |
|
368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