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XZF-zjj-tzgg--2015-0075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5-08-03 10:40 | 成文日期: | 2015-08-03 10:40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财政局《关于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宁财办预(2015)36)号文件要求,为了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政府行政工作部门,为经费全额预算单位。单位内设2个股室:办公室和业务股;局属管理事业单位五个:宁陕县城建监察大队、宁陕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宁陕县村镇建设管理站、宁陕县房屋管理所、宁陕县住房性保障管理中心。行政编制9人,2015年实际在岗人数11人;事业编制26人,实际在岗人数23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行政离退休财政发放离退休费6人,事业退休社保发放离退休费6人;享受遗属补贴2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组织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市县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3.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
4.承担县城市政建设与发展职责,研究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城市道路占用开挖、市容管理、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监管工作;承担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市容及环卫工作;负责对风景名胜区、园林城市建设的审核上报和保护、监督工作;承担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绿线审批和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监察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缴工作。
5.指导全县村镇建设。
6.主管全县城乡规划和规划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7.负责全县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测绘资质和地图市场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建筑业发展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研究和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执法;负责颁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主管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工作;负责建筑业劳保统筹费用的收缴工作。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5年工作重点
1.完善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管理。完成棚户区改造、关口老街综合改造、皇冠集镇详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专项规划编制;完成皇冠、广货街、江口、筒车湾、四亩地集镇总规评审;完成江口民族特色镇村规划编制;启动新场、龙王、太山庙集镇规划和重点社区、村庄规划编制,逐步实现规划全覆盖。
2.突出棚改重点,推进安居工程。编制好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创新融资体制,推行PPP等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棚户区改造。实施好关口老街棚户区、三星棚户区、上街棚户区和学府苑棚户区改造。积极争取保障房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实施五项工程,打造靓丽县城。大力实施县城建设五项工程,实施以三官路一期、渔洞河玉泉小区道路为主的路网工程;实施以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建设为主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天然气场站验收,气化率达到60%的天然气入户工程;实施子午路路灯延伸、长安东西街亮化、公园绿化提升建设为主的绿化亮化工程;实施铺设5公里排污管网、新建停车场、公厕改建为主的美化净化工程。
4.坚持逐步推进,建设特色集镇。加快皇冠县域副中心镇建设,完成沙盘制作,全力配合指导实施生态小镇、休闲公园等9个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筒车湾、梅子等集镇完善基础设施。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五年专项治理行动。积极争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持,全年计划实施危房改造1300户。
5.开展治理行动,规范行业管理。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推进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加强建筑施工、燃气、市政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加快房地产市场培育和发展,加强对预售方案执行的监管,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大建筑节能强制性执行力度,实行建筑节能设计备案登记、节能公示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制度;规范“两场”管理,完成县城两场尾期工程、项目决算和审计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运营。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是根据2014年财务决算实际情况,结合2015年住建局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及主要工作目标任务进行测算编制,具体是: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07.29万元。
2、支出预算207.29万元。
基本支出207.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1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5年元月在册人数及工作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测算核定;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9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支出25.23万元,其中包括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及行政小区管理费用8万元。
附:1、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2、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3、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30日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百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
20729 |
一、基本支出 |
20729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5310 |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2896 |
四、房租及其它收入 |
|
3.公用经费支出 |
2523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
二、项目支出 |
|
|
|
三、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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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20729 |
本年支出合计 |
20729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百元
预算科目 |
全年预算数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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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款 |
类 |
名称 |
工资福 利支出 |
公用经费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
|
|
212 |
城乡社区事务 |
20729 |
15310 |
2523 |
2896 |
|
公务费含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 |
|
01 |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20729 |
15310 |
2523 |
2896 |
|
行政小区公用设施维修及门卫工资8万元 |
2120101 |
|
|
行政运行 |
9820 |
5452 |
1483 |
2885 |
|
|
21201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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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10909 |
9858 |
104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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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百元
单位名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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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住建局 |
844 |
0 |
300 |
300 |
0 |
54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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