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盐务管理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索引号: | XZF-zfb-tzgg-czys-2016-0017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6-04-06 15:08 | 成文日期: | 2016-04-06 15:08 |
发布文号: | 宁盐函字[2016]4号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了做好2016年度财政预算公开信息,根据《宁陕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县级部门预算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情况
盐务局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属县财政全额拨款,编制3人,实有在岗人员2人,年初固定资产11.3万元。
二、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法规;拟定全县盐业管理政策和办法。
(二)职责编制全县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食盐年度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和食盐储备计划的管理以及宏观调控工作。
(三)负责全县盐业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全县食盐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食盐质量。
(四)负责全县食盐安全工作,积极做好全县盐政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重大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本县盐业市场,协调跨县(区)的盐政稽查工作。
(五)负责县盐业公司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
(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完成年碘盐购进计划300吨,销售碘盐300吨。
(二)主营业务实现扭亏增盈。
(三)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食盐市场监管,确保全县无食盐安全事故发生。
(四)完成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2016年预算是根据近三年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结合2016年盐务工作任务,进行测算编制,具体是:
(一)收入预算合计为17.0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7.07万元。
(二)支出预算合计为17.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1万元,公务经费2.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