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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XZF-mzj--czys-2016-0006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6-04-25 15:03 成文日期: 2016-04-25 15:03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一、基本情况
    宁陕县民政局为县政府行政工作部门,为经费全额预算单位。单位内设6个股室:行政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救灾救济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优抚股。局属管理事业单位5个:老龄委办公室、殡葬管理所、社会救助中心(含救助管理站)、“一中心三区域”敬老院、婚姻登记室。2016年元月份在岗职工共22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8人),行政离退休人员6人,“一中心三区域”敬老院聘用人员70人。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民族宗教、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我县民政、民族宗教、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救灾工作。核实、掌握和上报灾情;申报、拨发救灾款物,募集、接收和分配救灾捐赠;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
    (三)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敬老院建设和五保户供养管理,全面落实临时救济、医疗救助和灾后救助政策,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承担流浪乞讨、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流浪儿童和弃婴收养工作。
    (四)负责全县双拥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做好军烈属、伤残军人、复退军人的生产、住房和医疗等各项优抚政策扶持,承办拥军优属、抚恤、定补、优待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县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做好全县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原干部、残疾士兵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开发和使用。
    (六)建立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负责指导社区建设和服务工作,指导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和社区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七)负责行政区域、地名和边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承办本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处事务,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维护好边界“点、线”法定线界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民政专项资金的分配、监督和管理。
    (九)承办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十)负责指导督促全县各镇实施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查了解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和非农人口中的贫困人口状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确保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常运行。
    (十一)负责县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县级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十二)负责研究制定我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和推动全县老龄工作,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组织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和活动。
    (十三)贯彻执行和督促实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少数民族发展规划;拟订加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调查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及社会发展状况,拟订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督促检查经济发展规划、特殊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强化依法行政;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相关职责的职责。
    (十四)负责协调做好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监理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
    (十五)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和协调的事务。
    (十六)负责组织全县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和民政干部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七)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对外交流与合作和民族宗教方面有关事项审核审批。
    (十八)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工作打算  
    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做好低保线与贫困线“两线合一”工作,将符合兜底政策的低保与特困供养对象全面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二是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落实低保受理、审核、审批责任,切实做到据实保障、动态管理。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原则上按我县1至6个月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以家庭为救助对象的,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数乘以临时救助标准计发,充分发挥好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四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民政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分为重点对象和一般对象两种。特困供养人员(五保、孤儿和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家庭成员和重点优抚对象是医疗救助的重点对象,要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同时,各镇要准确界定一般对象医疗救助标准,将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5倍以内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作为一般对象纳入救助范围;提高县级以下定点医院“一站式”住院直接结算服务水平。五是切实做好流浪乞讨、精神病人、受灾和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实现各项救助政策互为补充、无缝衔接、据实保障。六是统筹衔接民政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政策对接、工作联动,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受理有门”,及时办结,提高服务效率。
    2、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升生态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完成老年公寓改造装修与设备购置,采取公建民营方式,确保老年公寓建成投用。二是继续实行一个敬老院一名领导一个股室包挂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一中心三区域”五保供养机构日常监管,扎实开展全省“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完成太山、江口敬老院功能用房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一中心三区域”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让五保老人幸福生活,安度晚年。三是建成城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四是新建农村互助幸福院10个,逐步构建城市、社区、农村互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新体系。
    3、做好双拥优抚工作,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大力实施“扶优工程”,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二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规范退役士兵技能培训,逐步构建择优安排就业、培训就业、推荐就业和自谋职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安置新模式。三是创造条件,力争江口烈士陵园创建为省级烈士陵园。四是继续巩固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完成光荣院装修与设施采购,实现重点优抚对象入院短期疗养工作常规化。五是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补贴,及时化解涉军信访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健全救灾应急机制,增强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一是成立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修订完善《宁陕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全县救灾工作。二是完成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夯实防灾减灾基础。三是加强和规范救灾款物储备、管理和使用,保障救灾之所需。四是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民众防灾减灾意识。五是积极创建城北社区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城南社区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5、规范社会事务管理,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职能
    一是实现社区建设、社区组织、社区工作和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落实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经济类、社区服务类和社工服务型社团组织,带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与服务。二是按照社区提升年活动要求,积极参与和申报各类社区创建活动,全力打造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服务便民化、信息化的新型社区。三是强化区划边界和地名管理,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80%的外业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四是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化建设。五是调配殡葬管理所人员,加大殡葬改革推进力度;强化思想宣传,破除封建迷信、大操大办丧葬陋习,倡导厚养薄葬、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完善关山殡仪馆服务设施,满足城区丧殡活动需求;启动老城谜尔湾县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新建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
    6、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展现民政为民新形象
一是搞活动促提升。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担当、守纪、创新、争优”主体活动,所谓“担当”,就是要以强烈的民本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推进工作;所谓“守纪”,就是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做到明标准,知底线,守规矩,做表率;所谓“创新”,就是要在解决民政工作困惑和问题中创新工作思维与方法,出经验,创特色;所谓“争优”,就是设身处地为群众,真情实意谋工作,从严要求,从细把握,完成和处理好每件事情,把工作干在别人前面,展示特色亮点。二是重实干强作风。“三严三实”最切合民政工作实际,要紧密结合精准扶贫、社会救助、社会治理、社会养老等重点工作,时时牢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意识,工作上长计划、短安排、多督促、常检查,保证不断线、不脱节、不掉链,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三是严要求提素质。民政工作事无巨细,点多线长,要按照认识清一点、格局大一点,标准高一点、要求严一点,角色硬一点、安排紧一点,工作细一点、处理快一点“八个一点”努力方向,对照工作多思考、多甄别,炼内功、做内行,学用相长,提升素质,快人一步,追赶超越。四是抓落实塑形象。民政本质是为民,民政的生命是公信,公信的前提是公正,在执行政策中,要注意每个条件、每道程序、每个环节、每个对象,每笔资金的合规合法、公正公平,以纪律的刚性约束,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与监督管理,全力打造一支勤政、务实、创新、高效、廉洁、法制的民政队伍,为全县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是根据2015年财务决算实际情况,结合2016年民政局人员编制情况和主要工作目标任务进行测算编制,具体是:
    1、收入预算1309.3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9.33万元。
    2、支出预算1309.33万元。基本支出1219.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9万元,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6年元月份本单位在册人数及下属单位“一中心三区域”敬老院聘用人员的变动情况进行预算核定,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和敬老院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占总支出的28.9%。商品和服务支出107.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机构运转和各敬老院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占总支出的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2.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遗属补助、六十年代精简人员补助及全县高龄老人补助、义务兵优待金、伤残人员抚恤金、散居孤儿生活费、三无人员生活费补助等方面的支出,占总支出的56%。项目支出90万元,用于江口烈士陵园维修改造。
 
    附件:1、宁陕县民政局2016年预算收支总表
          2、宁陕县民政局2016年预算支出预算表
          3、宁陕县民政局2016年预算支出明细表
          4、宁陕县民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https://www.ningshan.gov.cn/UploadFiles/akjyhfj62/PublicInformation/mzj/2016041511383471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