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大蒿沟景区管委会2016年预算公开
索引号: | QT-xzfxxb-tzgg-czys-2016-0001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6-07-01 08:35 | 成文日期: | 2016-07-01 08:35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做好我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宁陕县财政局《关于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宁财办预〔2016〕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预算公布如下:
一、主要职责
根据《陕西省宁陕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国秦岭大蒿沟山地旅游景区总体规划》要求,大蒿沟景区管委会办公室主要管辖广货街镇境内景区项目开发区,重点管辖蒿沟村。
(一)承担景区旅游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报工作,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担景区的项目推进、旅游监管、市场管理、协调服务、开发建设等工作。
(三)承担景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景区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推介,项目前期的相关服务工作。
(四)承担协调处理项目开发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创造优良 投资环境。
(五)承担景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升景区旅游接待服务水平。
(六)承担旅游景区开发的前期群众动员、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和组织协调,指导和协助开发企业妥善安置搬迁群众,引导村民有序参与项目建设。
(七)承担制定景区开拓旅游客源市场计划,强化景区对外宣传营销。
(八)承担景区管辖范围内旅游安全责任及维稳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受相关部门委托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1、受县旅游局委托,承担旅游服务质量管理,处置旅游突发事件,做好旅游执法检查工作。
2、受县住建局委托,承担景区的房屋产权、建筑规划的管理,做好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
3、受县国土局委托,承担景区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做好临时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前置审批工作; 承担矿产资源和矿山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执法工作。
4、受县环保局委托,承担景区内企、事业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转、限期治理项目实施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景区内饮用水源地、自然生态环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景区内禁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餐饮业油烟噪声执行情况 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景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处理。
5、受县水利局委托,承担景区河道、渔业管理、水利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工作,做好水政执法工作。
6、受县市场监管部门委托,承担景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药品零售企业办证许可的现场核查工作;承担景区内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7、受县林业局委托,承担景区林地、林木、林权管理工作;承担辖区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前置审核工作。
8、受县交通局委托,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治超 检查工作;承担公路绿化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沿途占道经营、乱搭乱建违章行为的查处工作。
二、基本情况
宁陕县大蒿沟景区管委会办公室属于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单位内设三个股室:行政办公室、规划发展股、综合执法股。实有事业编制11名。年初在职7人(其中行政3人、工勤1人、事业3人)。
三、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1712百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2百元。
(二)支出预算1712百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5百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6年元月在册人数及工作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测算核定。日常公用经费287百元(日常公用经费是按编制内实有人数人均90百元测算,含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
附件:1、宁陕县大蒿沟管委会2016年支出预算分配表(点击附件下载)
2、宁陕县大蒿沟管委会2016年支出预算明细表(点击附件下载)
3、宁陕县大蒿沟管委会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点击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