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物价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 QT-wjj-tzgg--2016-0004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6-08-05 10:28 | 成文日期: | 2016-08-05 10:28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计划和中长期调控目标;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趋势,提出调控建议;负责物价变化情况监测分析,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2.依据价权分工目录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价格(收费)、中长期计划及调整方案;对市场调节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间接调控。
3.负责实施国家机关收费、公益事业收费、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和重要经营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受理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对价格(收费)申诉案件进行复议和裁决。
4.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及仲裁机构办理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及仲裁案件的各种涉案物品标的价值进行价格鉴定;负责全县价格评估、价格鉴证的认定以及涉税涉纪财物价格认定;负责价格咨询、调节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等公共服务工作;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品价格的定价权,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事宜。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着力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着力解决热点价格问题 ,切实加强民生收费监管,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搞好我县集镇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审批工作,制定我县旅游景点门票,审批我县保障性住房以及廉租房、公租房的物业收费标准;做好我县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上级价格业务部门的安排,完成各类专项检查工作以及12358价格举报平台的各类价格举报受理工作;完成价格认定工作,接受公检法司提出的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确保我县的法制平安建设,为引进我县项目投资营造良好的环境;完成精准扶贫包村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以及扶贫办的具体要求,完成各类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宁陕县物价局在册在编5人,借调1人,退休4人,所属经费财政全额预算。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58.18万元,均为一般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58.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7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3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6年元月在册人数进行测算核定;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退休职工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是根据单位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的需要按编制内实有人数人均4000元(5人)测算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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