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索引号: | XZF-czj-tzgg--2016-0054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6-03-21 16:16 | 成文日期: | 2016-03-21 16:16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2016年预算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情况。公务出国出境费用年初不予安排,年底根据实际发生相关费用,由县外办以公函形式告知县财政局,再追加预算至单位。
二、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情况。财政部门按人均标准将公务费用核算到各部门,公务费中含公务接待费用,各部门公务接待费用由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公开,按部门上报的预算数统计,公务接待年初预算为30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情况。
1、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年初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运行经费情况。年初根据车改办提供的单位车辆数据安排车辆运行费486万元
宁陕县财政局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