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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供销社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索引号: QT-gxs-tzgg--2017-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04-13 15:21 成文日期: 2017-04-13 15:21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为了做好我社2017年预算公开工作,提高本单位预算管理,更好的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要求结合我社实际情况,现将宁陕县供销社合作社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需要,县供销合作社对本系统工作行使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规划衔接职能。
    (二)加强农村现代网络建设,完善市场体系。即: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村日用品现代经营网络;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烟花爆竹经营网络;实施一网多用,承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
    (三)加强配送中心建设。代政府储备农资、化肥、救灾物资、重要的生活用品,由县供销社直接管理。
    (四)做好烟花爆竹和蚕茧收购管理经营工作,进一步服务蚕农,活跃市场、保证安全。
    (五)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管理运营好本社资产,管理好恢复后的基层网点。
    (六)负责供销系统的干部职工培训教育,人才开发和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的相关技能培训。
    (七)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全系统完成商品销售总额2587 万元,商品购进总额2385万元。
    2.按照县药菌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抓好全县食用菌产业的发展。
    3.组建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4.恢复建设基层供销社1个。
    5.在省内外建立安康生态富硒农产品直销店1个。
    6.举办一次“安康供销一县一品” 生态富硒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
    7.配合经贸局、农水科技局开展“汉水安康、富硒电商”品牌建设活动。
    8.抓好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试点县的提升工作。
    9.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农资化肥的调节供应,确保农资化肥价格基本稳定。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供销社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宁陕县供销合作社内设股室2个,事业编制6名,实有6人,经费财政全额预算,退休人员16人(实行财政补差工资),离退休遗属2人,六十年代精简人员4人。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7年初资产总值219.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128.06万元,非流动资产91.55万元。
    六、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保证2017年度本单位正常运转及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供销社预算是根据近三年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结合2017年本社工作任务,进行了测算编制,具体是:
    (一) 收入预算56.57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比上年减少预算11.91万元。
    (二) 支出预算56.57百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63万元,较上年减少4.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60万元,较上年减少13.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3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工资福利支出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7年元月在册人数及工作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测算核定;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六十年代精简人员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是包括:日常办公费、业务费、包村、帮校、双创等中心工作任务。
    (三)2017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2017年度本单位无国有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17年预算三公经费3.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25万元,比上年下降0.25万元。
    (六)2017年单位经费运行预算56.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6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25万元,津贴补贴6.81万元,奖金1.02万元,绩效工资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4万元(其中办公费0.45万元,福利费0.07万元,水电费0.32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25万元,维修费0.05万元,工会经费0.27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公务用处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劳务费0.19万元,其他交通费0.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6万元(其中退休费、遗属及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生活补助23.55万元,奖励金0.0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6万元。)
    (七)2017年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八、2017年无专项资金
    九、专业名称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陕县供销合作社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