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预算说明
索引号: | XZF-zjj--czys-2017-0003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04-13 16:02 | 成文日期: | 2017-04-13 16:02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了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城镇建设、人民防空、建筑业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绿化、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和修订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各项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负责审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县城规划区和集镇规划区范围内规划执法监察工作。
(四)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县人防工作。
(七)负责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八)推广和应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做好行业新技术开发和专业培训工作。
(九)负责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缴、城镇规划区内建筑立面装饰装修工程的规划管理、城镇绿化建设与管理、建设项目绿线审批。
(十)负责全县测绘管理及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应用工作。
(十一)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监察工作,承担县城市容环卫、市政绿化、房地产及市容管理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建筑业发展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研究和监督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执法。
(十四)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审查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年度工作任务
1.修编县城总规,完成技术性审查;完成筒车湾七里、海棠园村,城关镇汤坪、八亩、青龙等5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
2.围绕完善县城“五大体系”,实施县城建设“五大工程”,新建1公里三官路,完成高速公路引线亮化,提标改造县城污水处理厂,改造城区人行系统,建设电子执法取证服务大厅,推进网格化、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3.完成16个重点项目和2个前期重点项目。
4.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启动筒车湾、皇冠、广货街和江口回族镇污水处理及收集管网工程建设。
5.实施县城液化气站搬迁,力争第三季度新站开工建设。
6.完成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包抓帮扶任务。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为财政拨款全额预算单位。单位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业务股和人防办。局属管理事业单位6个:宁陕县城建监察大队、宁陕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宁陕县村镇建设管理站(建筑设计室)、宁陕县房屋管理所、宁陕县住房性保障管理中心、宁陕县垃圾污水处理协调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人员编制33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实际在岗10人;事业编制26人,实际在岗2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产2143321.20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638798.20元,通用设备461924.00元,专用设备1040581.00元,图书及档案2018.00元。我部门占有的国有资产是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有效保障工作运转及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保证2017年度本单位正常运转及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收入方面:2017年预算收入62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7.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30万元。较2016年减少1013.70万元,主要是对2017年项目支出款中的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没有作出收入预算安排。
支出方面:2017年预算支出62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11万元,项目支出232.11万元,较2016年减少1013.70万元,主要是对2017年项目支出款中的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没有作出支出预算安排。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共计497.22万元。按功能科目分:基本支出265.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0.3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6年10月在册人数及工作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测算核定;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2万元,主要是离休费、遗属生活补助、独生子女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4.49万元,其中包括日常公务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较2016年减少225.92万元,主要是一部分支出调整为基金预算支出,而保障性住房支出年初没有做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32.11万元,其中:水体支出192.11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营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4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公共设施电费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0万元,其中用于县城公共设施电费支出40万元,县城基础设施维修及建设90万元。2016年无基金预算支出,无法比较。
4、国有资本经营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单位“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及因公出国(境)暂未预算,总体与2016年持平。会议费暂未预算,培训费0.3万元,2016年未 预算培训费。
6、机关运行费用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费共计24.49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3.5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2.49万元,福利费0.17万元,其他交通费8.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以保障本单位机关正常运行。
7、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未编制政府采购情况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专项资金预算232.11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92.11万元,包含污水处理厂运营费178万元,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费14.11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40万元,用于县城公共设施电费支出。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