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 XZF-mzj-tzgg-czys-2017-0016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04-17 15:18 | 成文日期: | 2017-04-17 15:18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一、宁陕县民政局为县政府行政工作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民族宗教、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社会救助、流浪乞讨救助、防灾减灾、优抚安置、拥军优属、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工作;指导敬老院建设、社区建设、养老服务、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登记和年检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追赶超越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追赶超越、绿色崛起”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理念,着力在兜底脱贫、社会救助、健康养老和社区建设方面下功夫、补短板、求突破,形成以亮点工作引领整体工作提升跨越的良好态势。
三、我单位为经费全额预算单位。单位内设6个股室:行政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救灾救济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优抚股。局属管理事业单位5个:老龄委办公室、婚姻登记室、殡葬管理所、社会救助中心(含救助管理站)、“一中心三区域”敬老院。
四、单位在岗职工共26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7人,“一中心三区域”敬老院聘用人员90人。
五、资产合计86,097,251.82元,流动资产25,912,290.98元,固定资产8,815,169.67元,在建工程51,348,291.17元,无形资产21,500.00元。
六、本部门预算是为了保证单位2017年度工作正常运转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七、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预算1357.7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7.72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属于正常业务支出增加。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5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72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属于正常业务支出增加。
(1)工资福利支出469.86万元,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7年元月份本单位在册人数及下属单位“一中心三区域”敬老院聘用人员的变动情况进行预算核定,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和敬老院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占总支出的34.6%。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1.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机构运转和各敬老院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占总支出的8%。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遗属补助、全县高龄老人补助、义务兵优待金、伤残人员抚恤金、散居孤儿生活费、三无人员生活费补助等方面的支出,占总支出的56%。
3、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4、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5、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属于正常减少。
6、机关运行费25.7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7、未设置政府采购预算。
八、2017年预算无专项资金支出。
九、专业名称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