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 QT-xzfjgdd---2017-0009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04-17 17:04 | 成文日期: | 2017-04-17 17:04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交通管理;
2、车辆管理;
3、驾驶员管理;
4、处理交通事故;
5、办理交通违法案件;
6、交通安全宣传;
7、查处、制止在公路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8、协助、堵截和抓捕;
9、各类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及领导视察线路的交通安全警卫。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1.加强队伍管理。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和省公安厅“四个严禁”;规范执法、执勤和勤务,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全队民警无违纪违法行为。
2.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对路面、城区街道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3.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做好车辆上户服务,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管理,力保道路畅通。
4.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严把驾驶员的考试发证关。
5.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提出隐患治理建议。及时公正处理交通事故。
6.加强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教育。增强交通安全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
7.加强行风建设,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措施,维护良好发展和投资环境,提高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宁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属于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行政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
单位行政编制人数25人,2017年初行政在职实有人数27人;退休人员7人;协警26人。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初资产总值为5423348.65元。其中流动资产1228670.45元,固定资产4194678.20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是保证2017年度本单位正常运转及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动: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
2017年预算收入3487400.00元,支出3487400.00元。与2016年收支预算3285100.00元相比,增加202300.00元,增加原因为人均公务费增5000.00元,净增125000.00元,项目支出增加77300元。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动:
支出预算348.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2.96万元,日常公
用经费106.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7万元,中省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20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退休费、协警工资,办案鉴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是按编制内实有人数人均3.5万元测算。与2016年支出预算3285100.00元相比,增加202300.00元,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万元,净减少9万元,“三公”支出得到有效控制,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为逐年下降趋势。
6、机关运行费用安排情况:
按照总支出合理安排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6000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0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备装购置费2万元,公会经费1.6万元,福利费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6.82万元,共计106.71万元。
7、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未编制政府采购。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中省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20万元,自订采购装备经费19万元。我单位按要求使用。
九、专业名称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