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索引号: | XZF-lyj---2017-0027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04-19 11:06 | 成文日期: | 2017-04-19 11:06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37号)和宁陕县财政局(宁财办预〔2017〕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局预算公开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布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 市、县关于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及有关林业、野生动植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作;拟定全县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蚕种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组织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承担应由中、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负责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县境;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半专业化森林扑火队伍的扑火工作,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协调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6、负责组织推进全县林业改革和林业发展工作,指导建立农村林业合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7、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区综合开发。
8、参与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保障、金融支持、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省级财政性支持林业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林业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建设资金。
9、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宣传和培训工作,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负责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和林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完成绿化造林2万亩,义务植树20万株,经济林特园丰产管理10万亩。
2、新建特色干果经济林1.5万亩,抓特色经济林发展大户 100 户,发展林下种养大户200户,新建标准化核桃基地 1 万亩,改造低产低效园 1.4 万亩;建设核桃示范园 4 个。
3、申报创建市级园区 1 个、县级园区 2个,培育核桃加工企业 1 家,培育创建市级龙头企业 1 家;培育核桃专业合作社 3 家,申报创建市级合作社 1 家。
4、严控森林资源消耗,将袋料食用菌总规模控制在1000万袋以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0.2‰以下,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 4.8 ‰以内。
5、抓好274.96万亩天然林的管护责任,全面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植被恢复工程建设,不断增加农民林业收入比重,不断提升森林质量和覆盖率。
6.切实加强全县19.41万亩退耕还林管护和退耕地荒山造林、封山育林工作,认真抓好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监管和林权证发放工作。
7.加强古树名木普查和管理,实行挂牌保护,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拯救保护,加快朱鹮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建设进度。
8.完成林权配套改革工作任务,促进和规范林地流转,全面推进林业合作组织建设,抓好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完成公益林区划界定,兑现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
9.严格林地林木管理,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保护森林资源。
10.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提高林业干部队伍素质,增强服务能力。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县林业局县级二级预算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有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宁陕县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3名,副科级领导2名、主任科员3名、工勤人员2名。事业编制22名,其中:检查站人员6名,天保中心人员3名,林权中心人员2名,朱鹮站人员4名。林业局离退休人员23名,其中:行政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15名,事业退休人员7名。遗属人员9名。经费财政全额预算。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单位拥有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2245平方米,无超标使用办公用房情况。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保障单位机关日常正常运行,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收入方面: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17.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0.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6万元; 支出方面:基本支出217.64万元: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又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按功能科目分:基本支出共计217.6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7.93万元,林业事业机构99.71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基本支出共217.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6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无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部门“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预算4.16万元,会议费、公车购置和因公出国暂未预算,培训费预算0.66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安排保障本部门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7、政府采购情况:无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暂未预算此项资金。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 市、县关于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及有关林业、野生动植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作;拟定全县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蚕种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组织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承担应由中、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负责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县境;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半专业化森林扑火队伍的扑火工作,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协调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6、负责组织推进全县林业改革和林业发展工作,指导建立农村林业合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7、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区综合开发。
8、参与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保障、金融支持、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省级财政性支持林业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林业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建设资金。
9、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宣传和培训工作,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负责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和林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完成绿化造林2万亩,义务植树20万株,经济林特园丰产管理10万亩。
2、新建特色干果经济林1.5万亩,抓特色经济林发展大户 100 户,发展林下种养大户200户,新建标准化核桃基地 1 万亩,改造低产低效园 1.4 万亩;建设核桃示范园 4 个。
3、申报创建市级园区 1 个、县级园区 2个,培育核桃加工企业 1 家,培育创建市级龙头企业 1 家;培育核桃专业合作社 3 家,申报创建市级合作社 1 家。
4、严控森林资源消耗,将袋料食用菌总规模控制在1000万袋以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0.2‰以下,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 4.8 ‰以内。
5、抓好274.96万亩天然林的管护责任,全面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植被恢复工程建设,不断增加农民林业收入比重,不断提升森林质量和覆盖率。
6.切实加强全县19.41万亩退耕还林管护和退耕地荒山造林、封山育林工作,认真抓好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监管和林权证发放工作。
7.加强古树名木普查和管理,实行挂牌保护,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拯救保护,加快朱鹮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建设进度。
8.完成林权配套改革工作任务,促进和规范林地流转,全面推进林业合作组织建设,抓好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完成公益林区划界定,兑现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
9.严格林地林木管理,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保护森林资源。
10.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提高林业干部队伍素质,增强服务能力。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县林业局县级二级预算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有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宁陕县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3名,副科级领导2名、主任科员3名、工勤人员2名。事业编制22名,其中:检查站人员6名,天保中心人员3名,林权中心人员2名,朱鹮站人员4名。林业局离退休人员23名,其中:行政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15名,事业退休人员7名。遗属人员9名。经费财政全额预算。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单位拥有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2245平方米,无超标使用办公用房情况。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保障单位机关日常正常运行,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收入方面: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17.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0.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6万元; 支出方面:基本支出217.64万元: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又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按功能科目分:基本支出共计217.6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7.93万元,林业事业机构99.71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基本支出共217.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6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无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部门“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预算4.16万元,会议费、公车购置和因公出国暂未预算,培训费预算0.66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安排保障本部门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7、政府采购情况:无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暂未预算此项资金。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1、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宁陕县林业局
2017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