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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索引号: XZF-rsj-tzgg--2017-0025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04-19 15:41 成文日期: 2017-04-19 15:41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贯彻落实;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综合管理全县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管理;拟定和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三)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准入制度、监管办法和人力资源流动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和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规范性文件,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核及聘任管理工作。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总额计划、工资基金管理、增人计划管理等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机关事企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政策;建立机关事企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统计;管理县政府部门科级以下干部、在本县入人才库的大中专毕业生、全县国有企业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档案。

(六)负责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引智工作的执行质量、经费的使用情况;组织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各种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人事工作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八)拟定并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指导组织全县职业能力鉴定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和对外劳动力转移及有序流动。

(九)统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和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规范性文件和保障标准,贯彻落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定和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范性文件。

(十)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拟定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农民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促进农民进城落户有关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二)拟定并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省驻宁单位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督促企业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处理全县企业劳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评定县级劳动模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按权限审批退休退职,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指导企业做好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费标准的审批;承办机关、事企业单位公(工)伤认定、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公(工)伤残等级鉴定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1.做好创业促就业工作,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新增城镇就业695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6万人。

2.免费技能培训150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00万元,扶持200人创业,带动就业1000人。

3.继续推进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培育创业示范基地,巩固孵化基地建设。

4.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应保尽保,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待遇发放率达到100%。

5.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完善“两网化”体系建设。

6.加大对贫困村农民技能培训,2017年实现843户贫困户2086名富余劳动力通过转移就业脱贫。完成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各项脱贫帮扶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行政办、人事股、社保股、专技股、工资股、就业股、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人才交流中心、技能培训中心、职介所、小额贷款担保办、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社保经办中心,下设14个劳动保障事务所(由乡镇管理)。

四、部门人员情况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为5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30人。2017年在职实有人数49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人员),事业人员25人;退休人员12人,遗属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2017年初总资产为13860703.73元,其中流动资产11415656.42元,固定资产为2445047.31元(房屋236317.51元,办公设备2208729.8元)。无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无公务用车。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保证2017年度本单位正常运转及各项职能工作任务的完成。

七、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1、收支预算总额为340.54万元, 预算总额比上年减少187.68万元,减少原因是乡镇社保所27人预算由本单位转到各乡镇。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340.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98.26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0.99万元,福利费工会经费3.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9万元。比上年减少187.68万元,减少原因是乡镇社保所27人预算由本单位转到各乡镇。

3、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收支。

 4、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5、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无其他费用。较上年减少4.02万元,原因是取消公车辆后没有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6、机关运行费用为40.99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4万元,培训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17.52万元,工会经费3.3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2万元.

7、2017年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八、2017年无专项资金预算。

九、专业名称解释。

    1、“三公经费”: 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