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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XZF-czj---2017-0030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04-20 15:53 成文日期: 2017-04-20 15:53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为了做好2017年度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提升预算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集中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宁陕县财政局关于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局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可用财力的建议。
    (二)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计划;依法履行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能,按照部门预算的原则,编制并组织执行全县公共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其他预算以及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
    (三)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票据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五)贯彻执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行为,加强行政经费管理;负责管理基本建设拨款,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以及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审批;负责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全县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
    (六)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工作;负责县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全县公共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产本经营预算决策草案,制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指导全县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八)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及预算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九)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订本县会计管理制度与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十)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惠农政策的落实与惠农资金的监管。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大财政收入力度。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我们主动加强与国税、地税和国土资源等收入执收部门的联系,挖掘增收潜力,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税收管理,严格依法治税,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有效杜绝收入的“跑、冒、滴、漏”现象,做到应收尽收,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
    (二)从严控制一般支出。加强对新《预算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贯彻执行,及时修订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文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三项经费支出预算原则上实行零增长。健全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努力控制一般支出过快增长。
    (三)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坚持财力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积极做好陕南移民搬迁资金保障工作,做好各类保证制度的衔接,加快我县城乡一体化进程。全面推进支农资金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及时足额安排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协调推进机制和严格透明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分类指导和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各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完善工程类项目后期管养机制,总结推广有效管养经验,确保民生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五)构建社会保障体系。落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优抚对象等补助标准。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多渠道利用社会资金,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支持促进就业创业。
    (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按照“谁举债谁负责、谁举债谁偿还、坚决制止新债、逐步化解旧债”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债务归口管理制度、举借审批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偿还保障机制、存量消化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依法规范政府及其部门担保承诺行为,实现政府负债和财政风险的综合平衡。
    (七)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加强财政监督机构和制度建设,加快形成财政大监督格局。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深入开展重点支出项目专项检查,继续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不断优化财政经济发展环境。强化财政内部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八)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继续扎实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财政惩防体系,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牢记作风转变年中提出的“十个严禁”和“十项规定”,狠刹“五股歪风”,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财政部门良好的外部形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财政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独立编制、核算机构1个,县财政局下设办公室、监督检查股、预算股、国库股、教科文及行政政法股、综合股、社会保障股、农业股、会计股、经济建设股、政府采购股、企业股、税政股等13个内设机构。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财政局实有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29人);2017年初在职实有人数50人(其中:行政37人,事业13人),离退休人员10人,遗属及精简人员2人,临聘人员7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底支付局资产总额为2,402,198.84元。其中:流动资产1,357,614.66元、固定资产1,044,584.18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认真执行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相关要求,及时保质保量报送预决算相关资料,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合理执行预算,合法合规的认真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加大“三公”经费管理力度,有效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保证了本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各项职能任务的正常开展。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预算是根据2016年财政决算的实际情况,结合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进行了测算编制。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增减变化及原因说明
    收入预算合计440.51万元。支出预算合计440.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74.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6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1万元。2017年全年收支预算情况较2016年预算增加24.82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补助增加。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宁陕县财政局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74.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6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1万元。2017年全年收支预算情况较2016年预算增加24.82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补助增加。工资福利支出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7年元月在册人数及工作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测算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是按编制内实有人数人均0.4万元测算,还含职工福利费及工会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正常业务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扶贫包村、包校、双创等中心工作任务支出。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了33%。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较2016年无增减变化。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较2016年无增减变化。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我局本着厉行节约、压缩各项费用支出,尤其在公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等费用方面严格把关,控制支出。2017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为0元,公车改革,车辆已移交公车办;公务接待支出预算1万元,较2016年1.5万元减少33%。
    6、机关运行费用安排情况
    宁陕县财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支出64.6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万元),较上年33.64万元增加3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公车补助、项目评审委托业务费的增加。其中:办公费4万元、电费5万元 、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维护)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4.03万元、福利费0.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8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52万元。
    7、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未编制采购预算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专项资金预算支出1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项目评审委托业务费,为确保全县项目投资正常运转和各项职能任务的正常开展而发生的支出。
    九、专业名称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收支表https://www.ningshan.gov.cn/UploadFiles/akjyhfj62/PublicInformation/czj/20170420172513910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