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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XZF-hbj-tzgg-czys-2017-0120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04-21 12:28 成文日期: 2017-04-21 12:28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为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宁陕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宁财办预〔2016〕8号)和《县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5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县级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

(三)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

(四)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排污费的征收。

(五)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

(七)承担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八)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十)负责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与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

1.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控制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空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考核任务。

2.全面完成省考重点减排项目任务;重点减排项目任务完成率100%。

3.长安河青草关监测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标准以上;渔洞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农村饮用水安全。

4.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82.5%和92.3%。

5.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完成率达到100%;完成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

6.核技术应用单位持证率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7.辖区内不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故)。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宁陕县环境保护局预算经费由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5〕21号),设立县环境保护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环境保护局设3个内设机构。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县环境监察大队为县环境保护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经费财政全额预算;县环境监测站为县环境保护局下属的副科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县环保局2017年初在职实有人数9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173.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66万元,固定资产115.49万元,无形资产0.18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保证2017年度本单位正常运转及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  

七、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1.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126.50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同2016年相比增加7.86万元,增长原因是2016年对个人工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车补等费用。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6.5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7万元。同比增长7.86万元,增长原因是2016年对个人工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车补等费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4.4万元,2016年预算4.44万元,同比上年度减少0.04万元。减少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等节约支出方面出发,减少接待次数,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6.机关运行费用安排情况

2017年预算机关运行费用17.34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1.97万元、福利费工会经费0.75万元、公车补贴4.62万元。和2016年相比增长10.06万元,增长原因为2016年10月调整工资后增加了公务员车补。  

7.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环境监测经费由财政局安排50万元本年度环境监测业务开展工作。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宁陕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2.宁陕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

       3.宁陕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4.宁陕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5.宁陕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宁陕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宁陕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宁陕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点击附件下载链接:https://www.ningshan.gov.cn/UploadFiles/akjyhfj62/PublicInformation/xxfbgdwxxgk/20171124180310766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