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医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 QT-xyy---2017-0007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04-20 08:38 | 成文日期: | 2017-04-20 08:38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7年预算情况做如下公开:
一、主要职责:
承担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初诊,处置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乡镇卫生院及基层卫生人员教学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并承担着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慢病工作、老年病康复工作等公共卫生工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全院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县委十五次全会暨追赶超越会议、县政府全体工作会议和市县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二甲”创建统领全院工作,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深入推进“3+2+1”分级诊疗工作为契机,以严格执行“十八项”核心制度和患者十大安全目标为准绳,以开展“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为重点,以巩固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突破,切实抓好医疗质量、服务能力、科室建设、人才培养、党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力促我院“二甲”创建工作取得成效,为宁陕在全市率先实现脱贫奠定坚实的医疗保障基础。力争全年实现门急诊12万人次,住院病人7500人次,业务收入3900万元的目标。
三、部门基层预算构成单位及经费管理模式
本单位无基层预算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单位人员编制120人,实有在职人员26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23人,工勤人员37人;离退休人员5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7年初本单位资产总额8652.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06.77万元,固定资产账面净值2304.3万元,在建工程2041.68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保证2017年度本单位正常运转及完成各项目目标任务。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主要补助在编职工及长期临聘人员70%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取消药品加成及挂号补助。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2017年,本单位收入预算为528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0.42万元,较上年增长261.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调资晋档人员经费增长;其次2017新招聘12名本科毕业生基本工资财政补助部分增加。业务收入预算3900万元,主要是医疗收入及药品收入,业务收入按5%的增长速度预算,其中门诊收入预算1170万元;住院收入预算2730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与去年持平。
2017年支出预算合计5280.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支出预算1370.42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950.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0万元(取消药品加成补助230万元、挂号补助20万元、120急救中心专项业务费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39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债务偿还50万元)。业务收入及其他收入支出预算3910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525.82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6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9.18万元,药品耗材支出2135万元.原因同上。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20.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0.03万元,较上年增长224.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调资晋档人员经费大幅度增长。其次2017新招聘12名本科毕业生基本工资财政补助部分增加;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支出及挂号补助支出、120急救中心专项业务费支出合计270万元,较上年增长20万元,主要是2017年药品收入增加,补助也增加;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100.39万元,主要是调资晋档人员经费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单位属差额补助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来源非财政拨款,无年初财政拨款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属差额补助事业单位,单位运行经费无年初财政拨款预算。
7、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专项资金预算50万元,已纳入部门绩效管理,主要是本单位2006年、2008年、2009年向本院职工借款613万元,用于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和医疗设备购置,该借款余款450万元由县财政自2012年起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予以偿还,
九、专业名称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