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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大办2017年度预算公开

索引号: XW-rdb-tzgg--2017-0009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04-16 09:41 成文日期: 2017-04-16 09:41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为做好我单位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办预算说明和收支预算表公布如下:
    一、主要职责 
    县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委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监督、检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全国省、市、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监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5.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和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通过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主任、副主任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缺位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6.联系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总结交流经验;
    7.督促、检查“一府两院”办理各级人民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议案的工作,信访案件的查结工作;
    8.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坚持“生态立县、文化兴县、旅游富民”发展战略,紧紧抓住追赶超越、绿色崛起这个总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依法行使职权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敢担当、善作为、求实效,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宁陕、争做西部生态经济强市排头兵做出新的贡献。
    1.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2.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3.切实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4.努力推进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5.认真完成本年度的各项考核指标,确保常委会工作稳步推进。
    三、单位基本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在岗实有22  人,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2人。退休28人。公务用车3辆。2017年初固定资产总值127万元。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2017年预算是根据近三年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结合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任务,进行了预算编制,具体是:
    1.收入预算合计278.07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  
    2.支出预算合计278.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7年元月在册人数及工作人员变动情况进行预算核定;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离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等。

     附件:县人大办部门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