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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XZF-xzfsyjj-tzgg--2015-0032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5-10-29 16:34 成文日期: 2015-10-29 16:34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宁陕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9人,内设5个股室,下属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宁陕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10个编制;宁陕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5个编制;聘用人员2人,合计24个编制,目前实有在编在岗17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受县政府委托,代县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承担监管责任。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落实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王作。
   (三)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推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对上述品种进行专项整治。
   (五)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七)指导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八)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编制的相关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决算是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各项资金管理状况。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1484596.00元,支出1623264.39元,收支结余182009.46元,年末结余182009.46 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0元)。
    (二)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4450.00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2300.00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余0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0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1748.2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9884.27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864.00元,主要用于下乡执法检查、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租车执法等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等支出;因公出国(境)无开支。
附:1.《宁陕县食药局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2.《宁陕县食药局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宁陕县食药局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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