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盐务管理局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的说明
索引号: | XZF-gsj-dwgk-czjssgjf-2016-0009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6-09-02 10:52 | 成文日期: | 2016-09-02 10:52 |
发布文号: | 宁盐字【2016】11号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了做好2015年度财政决算公开信息,根据《宁陕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县级部门预算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情况
盐务局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属县财政全额拨款,编制3人,实有在岗人员2人,年末固定资产11.3万元。
二、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法规;拟定全县盐业管理政策和办法。
(二)职责编制全县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食盐年度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和食盐储备计划的管理以及宏观调控工作。
(三)负责全县盐业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全县食盐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食盐质量。
(四)负责全县食盐安全工作,积极做好全县盐政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重大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本县盐业市场,协调跨县(区)的盐政稽查工作。
(五)负责县盐业公司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
(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完成年碘盐购进计划300吨,销售碘盐300吨。
(二)主营业务实现扭亏增盈。
(三)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食盐市场监管,确保全县无食盐安全事故发生。
(四)完成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部门决算编制的依据及决算收支结余说明
2015年度决算是根据2015年财务收支的实际情况,结合2015年盐务工作任务,进行编制,具体如下:
(一)全年收入合计21.8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21.54万元,其他收入0.26万元。
(二)全年支出合计21.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6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02万元;
(三)年末财政拨款结余0.15万元。
附件:1、宁陕县盐务管理局2015年收支决算总表
2、宁陕县盐务管理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计算表;
3、宁陕县盐务管理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4、宁陕县盐务管理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宁陕县盐务管理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宁陕县盐务管理局2015年资产情况表;
7、宁陕县盐务管理局2015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宁陕县盐务管理局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