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XZF-zjj-dwgk--2016-0064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6-09-14 10:58 | 成文日期: | 2016-09-14 10:58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按照宁陕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宁财办库〔2016〕9号)文件要求,根据《2015年度县级部门决算批复》(宁财预字〔2016〕决批36号),现将县住建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政府行政工作部门,为经费全额预算单位。单位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业务股和人防办。局属管理事业单位5个:宁陕县城建监察大队、宁陕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宁陕县村镇建设管理站、宁陕县房屋管理所、宁陕县住房性保障管理中心。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组织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市县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
3.承担县城市政建设与发展职责,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城市道路占用开挖、市容管理、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监管工作;承担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4.指导全县村镇建设。
5.主管全县城乡规划和规划管理工作。
6.负责负责全县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执法;负责颁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主管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工作;负责建筑业劳保统筹费用的收缴工作。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情况
1.收入总计4254.72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20.6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3.20万元。
(3)其他收入440.88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7.68万元;见习补贴0.62万元;考核奖11.12万元;13月奖励工资3.44万元;交易费返还4.4万元;一卡通补助款2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资金370万元;公用用事业附加21.62万元;城市建设配套费20万元。
2.支出总计2352.1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88.9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71万元。
(2)项目支出1963.1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13万元,项目支出1081.08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基本支出354.1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19.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行政小区管理、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支出167.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66.90万元,主要用于规划区内市政设施维修等支出。
(2)项目支出1081.08万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28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建设支出;水体支出149.89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营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7.08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49.83万元,主要用于城区环境卫生专用设备购置及其他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保障性住房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我局“三公”经费共支出4.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1.11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为0.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0.28万元。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政府采购情况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资产情况表
附件: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