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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信访局2016年度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索引号: QT-xzfxxb--czjssgjf-2016-0005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6-09-29 16:18 成文日期: 2016-09-29 16:18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信访局2016年度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根据宁陕县财政局2017年度《关于做好2017年调整预算及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宁财办预〔2017〕7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提升预决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布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能和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县政府,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县委及县委书记、  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及主任、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及县长、副县长的来信来电;负责群众到县委、县政府走访的接待;负责境外及港、澳.台同胞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三)负责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四)承担办理中、省、市及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转给宁陕党政机关和领导人的人民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承办涉及地方问题的军队来信和来访工作.

    (五)承办中、省、市、县领导机关及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向同级或下级单位交办信访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和要求;监督检查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

    (六)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研究、起草全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推动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及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

    (七)承担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八)组织交流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并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组织全县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

    (九)对各级各部门受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掌据其变化规律,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十)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向人民群众提供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负责管理信访档案。

    (十一)承担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期间的人民来信处理工作和人民来访接待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负责完成国家两会、省两会、重大政治活动以及每年两个月的驻京、驻省、驻市信访维稳劝返值班工作任务。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

紧紧围绕市委、县委“追赶超越”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信访“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深化“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制信访”建设,全面完成信访年度考核工作,实现包优争先目标任务。

1.切实做好驻京维稳劝返工作。努力完成国家两会、省、市两会等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日及每年两个月的驻京、驻省信访值班工作任务。确保完成省市提出的“进京非访总量”保持巩固在2016年工作成效基础上;赴省集体访人次在全省占比例不超过0.8℅;到市集体访比上年度下降5℅以上。

2.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建立了全县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功能和系统应用,提高便民服务效率,逐步使网上信访成为群众信访主渠道,力争网上投诉件占信访总量的55℅以上。

3.加强信访法规政策宣传,提高舆论引导作用。将《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办法》、《中办国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问题的意见》、《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关于公安机关处置涉访违法行为的意见》、《市公检法机关关于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信访法规政策汇编成小册子及《依法逐级走访信访漫画》各印2000本,发给全县信访干部、乡镇干部、村组干部、人大与政协县镇代表委员、来访群众等,通过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达到越级访、赴省进京非访、总量减少到考核范围内的目标。

4. 继续坚持好领导包案、信访积案化解“五个一”机制、考核奖惩与责任追究机制、重点人员“一人四管”稳控机制、信访维稳形势定期分析研判机制、教育疏导与打击违法信访有效结合六项机制,多措并举、千方百计、哪种办法有效用哪种办法,推动化解一批重点信访案件。

5. 注重做好越级访化解工作,建立健全到市赴省进京越级访转送、办理、录入和定期通报制度,促进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基层得到妥善解决。

6. 进一步完善信访督查考核。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采取县级领导约谈、“赴省进京非访”排名通报、发函提醒督办、个案实地督办和考核评比等方式,加强对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落实、信访重点案化解和工作薄弱环节的督查,重点对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平台应用、依法逐级走访、进京上访老户和疑难信访案件化解及包案化解效果等情况进行督查,督促相关部门及镇抓好信访突出问题化解、重点人员和重点群体稳控等工作的责任落实,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就地解决。二是修订完善《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强化责任落实,逐级传导工作压力,对信访工作先进部门、镇进行表彰奖励,推动全年信访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7. 强化依法治访工作。一是坚持以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推动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加强信访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基层信访干部政策法规水平,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违法上访行为的依法打击,树立法治导向,同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现信访秩序“双向规范”。

8.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信访惩防体系,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牢记作风转变年中提出的“十个严禁”和“十项规定”,狠刹“五股歪风”等,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树立信访部门良好的外部形象。

三、机构设置情况 

宁陕县信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隶属于县政府办,是全额预算拨款单位。单位内设2个股室:办公室、信访接待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有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9人,借调2人,行政离退休人员2人,享受遗属补助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末固定资产总值439825元,无形资产1230元。主要为“其他固定资产”。

六、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等方面开展绩效管理,通过决算量化指标进行了分析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比较理想

七、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决算收入合计136.1万元,支出146.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81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93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43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余0.9617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4、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收支。

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731.00元,比上年下降82℅,属于正常支出范围;公务车辆运行费为0元,比上年减少100℅,原因是今年公务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1辆车已被收回,无车辆运行费。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与上年相同。

6、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支出合计146.43万元,主要包括:

(1)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77.7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全年工资及津贴支出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的报酬。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31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和国家两会信访维稳劝返值班和每年两个月正常值班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23.76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遗属补助和向恩仕的一次性抚恤金补助和丧葬费。

(4)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20.588万元,主要用于信访视屏会议系统设备建设。

7、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采购。

八、2016年专项资金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专项资金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陕县信访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