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 XZF-sfj-tzgg-czjssgjf-2016-0004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6-09-30 14:58 | 成文日期: | 2016-09-30 14:58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我局预算管理水平,根据宁陕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通知》宁〔2016〕9号,《2015年度县级部门决算批复》 (宁财事字〔2016〕决批1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单位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公布如下: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地方性司法行政规章并监督实施,参与地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县工作,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负责协调管理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五)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
(六)管理指导和监督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七)管理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全县律师协会、公证协会、人民调解协会及企、事业法律顾问协会工作。
(九)组织实施法学教育,负责全县司法干部、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工作。
(十)负责仲裁机构登记前的审核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司法局(含局机关、公证处、司法局驻镇11个司法所)行政编制29人,2015年底实有干部24人,事业人员2人,聘用人员6人,退休人员11人。
局属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1个,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148法律服务所)2个,实有10人。
三、部门收支决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2015年司法局预算是根据近三年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结合2015年本局工作任务,进行了决算编制,具体是:
(一)2015年度收入4,163,680.00元,支出4,765,531.38元,收支结余528,860.91元,年末结余528,860.91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311,831.99元)。
(二)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90,500.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8,263.39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414,660.91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210,831.99元)
(三)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支出0元,年末结余0元。
附: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政府采购情况表
7.资产负债简表
8.资产情况表
9.基本数字表
10.机构人员情况表
宁陕县司法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