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供销社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索引号: | FB-xxfbgdwxxgk---2017-0070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10-31 17:15 | 成文日期: | 2017-10-31 17:15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宁陕县2016年度县级部门决算批复》(宁财农字〔2017〕决批0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单位2016年决算公开工作,提升单位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社2016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需要,县供销合作社对本系统工作行使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规划衔接职能。
(二)加强农村现代网络建设,完善市场体系。即: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村日用品现代经营网络;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烟花爆竹经营网络;实施一网多用,承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
(三)加强配送中心建设。代政府储备农资、化肥、救灾物资、重要的生活用品,由县供销社直接管理。
(四)做好烟花爆竹和蚕茧收购管理经营工作,进一步服务蚕农,活跃市场、保证安全。
(五)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管理运营好本社资产,管理好恢复后的基层网点。
(六)负责供销系统的干部职工培训教育,人才开发和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的相关技能培训。
(七)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完成商品购进总值2380万元,商品销售总额2585万元,其中:农资销售总额1585万元,其他商品销售1000万元。
(二)同市供销社合作打造宁陕名优农产品营销体系,组织我县名优农产品进入西安、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营销。
(三)组建宁陕食用菌专业合作联合社,促进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
(四)建立一家农产品直销店。
(五)完成电子商务项目建设
(六)完成蚕桑收购任务。
(七)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农资化肥的调节供应,确保农资化肥价格基本稳定。
三、机构设置情况
供销社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宁陕县供销内设股室2个,事业编制6名,实有6人,经费财政全额预算,退休人员16人(实行财政补差工资),离退休遗属2人,六十年代精简人员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资产总值219.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128.06万元,非流动资产91.55万元。
六、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保证2016年度本单位正常运转及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
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本年收入合计决算数比上年增长127.05万元,增长原因主要为生产发展项目支出。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9万元,减少的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2016年我单位退休一人。
2、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数比上年增长127.05万元,增长原因主要为生产发展项目支出。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5.7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
3、我单位2016年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4、我单位2016年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5、我单位2016年公务接待费为0.56万元,接待批次15次,接待人次80人,较2015年增长119%,主要用于电子商务及食用菌转型升级公务接待。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5万元,较2015年增长27%,增长的原因主要为项目增加及包村工作。
6、我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长18.6万元,主要为生产发展项目支出。
7、我单位2016年未发生政府采购业务。
八、我单位2016年无专项资金。
九、专业名称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陕县供销合作社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