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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农业机械推广与管理中心2016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索引号: FB-xxfbgdwxxgk---2017-0078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11-01 10:40 成文日期: 2017-11-01 10:4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为了做好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宁陕县2016年度县级部门决算批复》(宁财农字〔2017〕决批13号),现将我中心2016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承担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农业机械的生产、鉴定和安全监督管理、行业监督管理、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农业机械化统计和资金物资的管理工作。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积极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2、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3、认真开展农机管理和培训工作。
    4、认真做好农机化项目及水稻全程机械化工作,积极推进农机化先进适用技术。
    5、以方便群众为着眼点,不断推进政务公开。
    三、机构设置情况
    农业机械推广与管理中心是隶属农水科技局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无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2016年核定单位正式职工含工人,编制数3人,实有5人,2016年3月、6月分别退休2人,年末实有人数3人,其中:九级管理员1人,技术工三级2人,退休3人,遗属1人。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2016年末资产总额360,310.00元,其中:固定资产325,555.00元,固定资产较上年294,409.00元增加了10.58%,主要是本年度购置办公设备。流动资产34,755.00元(其他应收款)上年度资金结转结余,单位拥有宿办楼一栋,办公室占有面积190.5平方米,公用小汽车一辆,无超标使用办公用房情况。
    六、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通过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等三个方面,10个具体指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进行了决算量化指标分析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绩效情况较为理想。保障2016年本单位日常正常运行,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职能工作任务。
    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核定我单位2016年度收入384,850.25元,基本支出395,751.25元,项目支出82,320.00元,合计支出478,071.25元,收支结余30,678.37元,年末结余30,678.37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6,084.37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4594.00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4,850.25元,上年收入432,000.00元,同比减少10.91%。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经审核,核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4,850.25元,上年基本支出结转16,985.37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751.25元,其中人员经费310,361.25元,公用经费85,390.00元,2016年末基本支出结转结余6,084.37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基本支出423,000.00元,同比减少6.44%。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无
    5、“三公”经费等决算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当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30,729.16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923.16元,较上年17,130.00增加40%,原因是上年项目2016年实施,加大了油耗车损。
   (2)公务接待费支出6,806.00元, 较上年4,791.00元增加42%,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接待10批次50人
   6、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基本支出391,818.25元,机关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公务正常运转支出。上年度职业农民技能鉴定农业生产支持补贴资金2016年实施使用86,253.00元。 
    7、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无
    八、2016年专项资金决算情况说明。项目名称:2015年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2015年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06,914.00元,2016年项目实施培训使用支出82,320.00元,支出结转结余24,594.00元。同比上年支出339,580.00元,减少75.76%。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2016年资产情况表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