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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大办2016年度财政决算公开

索引号: FB-xxfbgdwxxgk---2017-0094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11-01 15:21 成文日期: 2017-11-01 15:21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为做好我单位决算公开工作,提升决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布如下:
    一、主要职责 
    县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委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监督、检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全国省、市、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监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5.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和县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通过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主任、副主任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缺位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6.联系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总结交流经验;
    7.督促、检查“一府两院”办理各级人民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议案的工作,信访案件的查结工作;
    8.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年度部门主要工作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坚持“生态立县、文化兴县、旅游富民”发展战略,紧紧抓住追赶超越、绿色崛起这个总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依法行使职权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敢担当、善作为、求实效,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宁陕、争做西部生态经济强市排头兵做出新的贡献。
    1.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2.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3.切实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4.努力推进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5.认真完成本年度的各项考核指标,确保常委会工作稳步推进。                                
    三、机构设置情况
    县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县人大常委会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正县级一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县级人大常委会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5人。2016年实际在编22 人,行政编制20人,其中:副处级6人,正科级8人,工勤6人。事业编制2人;退休30人。公务用车3辆。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县级人大常委会2016年末固定资产总值127.24万元,上年固定资产总值为145.85万元,减少18.61万元,减少原因为固定资产报废处理。
    六、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等三个方面,11个具体指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并通过决算量化指标进行了分析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保证了2016年底本单位正常运转及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
    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经审核,核定2016年度收入482.03万元,与2015年527.16万元相比,收入减少45.13万元。2016年度支出480.28万元,与2015年484.08万元相比,支出减少3.8万元,下降0.8%。收支结余1.7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5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系基本支出结转。下降原因是人员到龄退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经审核,核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5.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5.13万元,公用经费39.92万元,项目支出100.8万元。与2015年481.54万元相比,人员经费减少109.14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8.8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2.3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6年8月退休人员转人社局经办中心,增加原因基础人大建设加强。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4、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本年支出13.2万元,上年支出11.86万元,同比增加1.34万元,上升10%,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11.62万元,比上年支出10.84万元减少0.78万元,上升6.7%,公务用车3辆;公务接待支出1.57元,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共90人次,比上年支出1.02万元增加0.55万元,上升35%,主要用于上级视察调研工作。全年无出国出境支出;会议费支出17.46万元,比上年增加5.1万元,上升29%,主要是换届选举;培训费2.5万元,比上年减少1.49万元,下降37%,主要是换届选举 。
    6、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2万元,相比去年减少28.86万元,下降42%,其原因是换届选举及退休人员增加。
    7、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无此项支出。
    八、2016年专项资金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无此项支出。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