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 FB-xxfbgdwxxgk---2017-0126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11-02 09:06 | 成文日期: | 2017-11-02 09:06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全县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精神,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意识,为社会主义建设做贡献。
3.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调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工作。
5.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调查掌握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状况,进行综合性分析,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6.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和研究拟定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及其实施工作;负责残疾人事业有关业务领域的归口管理和行业指导。
7.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参与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工作;以推行社会化工作 为原则,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8.承担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2016年度主要工作
1.完成白内障手术30例。
2.救治贫困精神病人100人以上,为贫困听力残疾人适配助听器3人以上,为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50件。
3.依托残疾人培训基地,完成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20人以上,实用技术培训200人以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做到应征尽征,新增20名残疾人就业或自主创业。
4.确保残疾学生入学巩固率达到85%以上;资助特、贫困残疾学生20人以上。
5.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1名。
6.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实行无障碍改造20户以上。
7.根据省市政策,对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宁陕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无内设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1.县残联行政编制3名,实有人数3人。
2.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2人。
3.退休人员2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资产合计1484174.70元。其中流动资产778984.70元,固定资产705190.00元。
六、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保证2016年度本单位正常运转及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
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5年度收入4196823.00元,支出4411431.09元,年末结余492009.59元。2016年度收入3623600.00元,支出3351130.89元,收支结余764478.70元,年末结余764478.70元。2016年度收入较上年减少573223.00元,支出较上年减少1060300.2元,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发生变化,发放人数减少,发放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7822.14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4720.00元,较上年减少833102.14元,主要原因是在残疾人就业和扶贫上资金使用减少。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000.00元,支出85000.00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500.00元,支出105500.00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增长20500元,主要原因是在彩票公益金项目上上级机关给我县的资助名额增加了。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2015年度和2016年度本部门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5.三公经费等决算情况: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23元,2016年0元(2015年10月公车改革后我会无公务用车)。
(3)2015年公务接待费7780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6013元,共接待16次接待人数120人。公务接待费减少1767元,原因是接待次数和人数减少。
(4)无会议费。
6.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体情况: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货物和服务。
7.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八、2016年专项资金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九、专业名称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