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统计局2016年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FB-xxfbgdwxxgk---2017-0137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11-02 16:11 | 成文日期: | 2017-11-02 16:11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统计局
2016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为了做好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宁陕县2016年度县级部门决算批复》(宁财预字〔2017〕决批01号),现将我局2016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拟订全县统计政策、规划以及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服务的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贸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组织全县各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组织开展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的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7、加强对全县各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负责对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各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关数据的审核。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按照规定的权限与责任,管理局属普查、调查中心的人员和统计事业费;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初审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统计登记工作。
10、建立健全并管理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常规统计和专项调查工作
2、继续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3、着力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作用
4、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断加强业务建设
5、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6、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健全数据质量责任制
7、做好服务,配合重大决策部署工作
8、以党建为抓手,建设廉洁高效的统计队伍
9、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统计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属全额拨款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统计局共16个编制:局机关内设2个股室:1、行政办公室;2、综合业务股;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县社会经济普查中心和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其中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下设3个股室:1、城乡居民收入调查股;2、能源调查股;3、商贸服务业调查股。编制人数共16人,实有1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统计局在2016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发生。
六、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保证2016年度统计局正常运转及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
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度决算收入2477185.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8845.64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8339.65)。年末结余7306.00元。
(二)、支出决算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2016年支出决算2512828.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477185.29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款项划分,行政运行支出1547490.89元,专项统计业务支出368854.75元,专项普查活动支出150000元,统计抽样调查支出299182.6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死亡抚恤)支出147300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增减变动及原因说明。
2016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增减变动及原因说明。
2016年我单位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累计支出76376.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96.00元,同比下降1%;其中公务接待费累计支出17774.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66元,同比增加37%。会议费累计支出58602.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046.00元,同比增加77%。2016年公务接待费及培训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农业普查工作,普查前期的学习检查工作增加了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到乡镇及村进行培训增加了会议费支出,两项支出的增加都在正常合法支出范围内。
(六)、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体情况、增减变动及原因说明。
2016年经费支出2365528.29元,其中行政运行1547490.89元(工资福利支出1148113.0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8888.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489.6元)比上年增加157990.89元;专项统计业务368854.7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8854.75元),比上年增加165554.75元;专项普查活动15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2900元),与上年支出相同;统计抽样调查299182.6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182.65元),比上年增加125277.9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147300元,比上年增长100%。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八、2016年专项资金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项目支出是专项普查活动15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普查的劳务费、租车费、培训费等支出。
九、专业名称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套表(1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