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乡镇林业站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索引号: | FB-xxfbgdwxxgk--czys-2017-0146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04-19 17:07 | 成文日期: | 2017-04-19 17:07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37号)和宁陕县财政局(宁财办预〔2017〕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林业站预算公开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布如下: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做好林业生产的技术咨询服务。
3、做好森林病虫害预防和防治等组织工作,检查落实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4、配合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做好林业生产指导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5、协助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及时搞好采伐区作业设计,监督检查采伐情况。
6、负责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征占用林地的统计报告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林木、林地纠纷的调处工作。
8、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搞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配合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9、努力完成所在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林业产业任务。
10、完成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所在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工作它任务。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做好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做好林业生产技术指导工作。
3、配合上级部门和所在镇政府搞好林政管理、林业生产、林业规划设计、林下经济发展等工作,努力完成年度林业生产任务。
4、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搞好预防和扑救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5、预防和防治森林病虫害发生。
6、配合搞好胡蜂防控工作。
7、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配合搞好宣传、查处。
8、配合调处林木、林地纠纷,化解矛盾,维护林区稳定。
9、落实兑现公益林、退耕还林等惠农政策。
10、积极完成县林业局及当地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乡镇林业站为县级二级预算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属林业局的下属单独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宁陕县乡镇林业站编制46名,其中:在职人员22名,退休人员3名,经费财政承担80%,县林业局自筹20%。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2017年初资产总值1.79万元,为流动资产,无固定资产。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保障单位机关日常正常运行,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收入方面:财政预算拨款收入99.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4.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2万元; 支出方面:基本支出99.04万元: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又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按功能科目分:林业事业机构支出99.04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基本支出共99.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4.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2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无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无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无
7、政府采购情况:无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无此项预算资金。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做好林业生产的技术咨询服务。
3、做好森林病虫害预防和防治等组织工作,检查落实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4、配合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做好林业生产指导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5、协助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及时搞好采伐区作业设计,监督检查采伐情况。
6、负责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征占用林地的统计报告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林木、林地纠纷的调处工作。
8、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搞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配合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9、努力完成所在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林业产业任务。
10、完成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所在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工作它任务。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做好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做好林业生产技术指导工作。
3、配合上级部门和所在镇政府搞好林政管理、林业生产、林业规划设计、林下经济发展等工作,努力完成年度林业生产任务。
4、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搞好预防和扑救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5、预防和防治森林病虫害发生。
6、配合搞好胡蜂防控工作。
7、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配合搞好宣传、查处。
8、配合调处林木、林地纠纷,化解矛盾,维护林区稳定。
9、落实兑现公益林、退耕还林等惠农政策。
10、积极完成县林业局及当地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乡镇林业站为县级二级预算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属林业局的下属单独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宁陕县乡镇林业站编制46名,其中:在职人员22名,退休人员3名,经费财政承担80%,县林业局自筹20%。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2017年初资产总值1.79万元,为流动资产,无固定资产。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保障单位机关日常正常运行,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收入方面:财政预算拨款收入99.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4.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2万元; 支出方面:基本支出99.04万元: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又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按功能科目分:林业事业机构支出99.04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基本支出共99.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4.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2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无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无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无
7、政府采购情况:无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无此项预算资金。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1、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宁陕县乡镇林业站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