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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陕县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索引号: FB-xxfbgdwxxgk--czjssgjf-2017-1010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04-13 16:55 成文日期: 2017-04-13 16:55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一、县委政法委(挂靠单位:综治(维稳)办、“610”办、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省、市、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系统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为县委当好参谋和助手。
  2、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的部署,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需要采取的重大措施,提出落实建议并组织协调督促政法部门、成员单位和镇村各级抓好落实。
  4、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总体部署,结合全县维护稳定工作提出落实建议并组织协调督促政法部门、成员单位和镇村各级抓好落实。
  5、掌握各镇、各部门综治维稳工作情况,指导各镇、各单位开展综治维稳工作。
    6、总结交流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典型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后进。
  7、根据市委610办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抓好邪教问题的防范和处理工作。
  8、建立全县社情民意调查基础信息数据库,对全县的社情民意进行调查,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9、负责政务热线的接听、转办、督办、回访、评价工作。
  10、办理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委、县委维稳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本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深化和推进“平安宁陕”建设。加大平安建设组织实施力度,扩大平安创建覆盖面,实施平安示范镇、平安景区创建工作,力争1—2个镇、景区达标并命名,确保平安镇、平安村、平安单位的巩固率在95%以上、70%的家庭达到平安创建标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一村一政法干警”进村组社区,推进法治宁陕建设。
  2、基层治安防范网络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治安防范网络建设,督促镇、部门对治安防范网络组织进一步充实调整,加强业务培训;抓好各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确保大多数镇达到标准化目标。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指导、督办力度,健全“三调联动”机制,调处率达到90%以上;实现“一控双降”目标;每月按时上报情况。
  4、维护社会稳定。督促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预警机制,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完善重大项目实施风险评估机制,密切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动向,实现“三个零”指标,抓好全县无邪教社区(村)的创建巩固工作和警示教育。
  5、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宣传。组织以“七五”普法为主要内容的综治宣传月活动及平安宁陕宣传,确保全县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平安建设知晓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6、在政法各部门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系列活动,组织干警培训学习、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活动,确保政法系统干警整体形象满意度居全省中上水平;加强政法队伍政治思想建设,搞好执法监督,协助组织部门完成对政法各家的干部调配工作;本单位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案件
  7、根据 市610办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抓好邪教问题的防范和处理工作。
    8、负责政务热线的接听、转办、督办、回访、评价工作;办理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委、县委维稳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县委政法委无基层预算单位,经费由政府财政全额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正科级行政单位,含县综治(维稳)办、县委610办,2016年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下设临时机构宁陕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财政全额拨款,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5个,参公管理事业编6个;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从基层抽调干部3人,临时聘用人员4人,2016年底实有23人,在岗12人,退休人员4人、抽调3人、临聘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截止2016年底有固定资产:295149.3元,无流动资产。                                                      
  六、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确保了本单位2016年度正常运转及各项职能工作任务的完成。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1、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收入预算1738500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73850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支出预算17385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21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4700元,日常公用经费251700元,项目支出200000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7年元月在册人数及工作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测算核定;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是治安中心户长报酬284700元,项目支出是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临聘人员工资、五险一金、日常办公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是按编制内实有人数人均0.4万元测算,还含综治维稳专项经费1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了586100元,主要是治安中心户长工资286320元、个人交通费91800元、县民调中心项目支出20万元,干部调资等7980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我单位在本年度无此项业务发生。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我单位在本年度无此项业务发生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单位公车、公务出国预算为零,公务接待预算5000元,较上年减少40%以上。
  6、机关运行费用安排情况
    日常公用经费251700元,其中办公费6000元、水费900元、电费4200元、邮电费8500元、物业管理费300元、差旅费13000元、培训费5400元、公务接待5000元、劳务费4800元、工会、福利费11800元、其他交通费91800元、其他商品支出100000元。
    7、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未编制政府采购。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专项资金20万元,专门用于县民调中心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及缴纳四险一金,办公费、邮电费等。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