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政策性金融扶贫项目编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ZF-zfb-nzbf-zdxm-2016-0113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6-08-05 00:23 | 成文日期: | 2016-08-05 00:23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6〕84号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政策性金融扶贫项目编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
宁陕县政策性金融扶贫项目编报工作方案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政策性金融扶贫工作,切实做好政策性金融扶贫项目编报,助力全县脱贫攻坚,特制订本方案。
一、对象范围
扶贫项目编报涉及全县11个镇,要以40个贫困村5113户贫困户13458贫困人口为主,力求通过项目实施使贫困村贫困户整体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一接近”目标,确保实验项目成功、示范成果可视,达到示范引领、典型引路效果。
二、基本原则
(一)稳定脱贫,持续发展。所编报的项目既要确保全县、贫困村、贫困户如期稳定脱贫,又要为持续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加强对接,避免重复。对已列入行业部门规划计划,已立项落实投资来源的项目,农发行(基金项目)和国家开发银行已审批的贷款项目,一律不再申报。
(三)注重效益,杜绝浪费。所编报的项目必须通过调研评估,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脱贫成效,杜绝编报与脱贫攻坚无关的项目,杜绝形象工程,严禁投入浪费。
(四)风险可控,量力而行。对所申报的项目,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依据县本级财力和中省涉农持续投入以及现有债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风险可防可控。
三、项目内容
(一)贫困村改善人居环境贷款项目。该项目围绕贫困村稳定脱贫目标,重点支持村组道路、桥涵工程、安全饮水和生产用水及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卫生、教育)、小型集贸市场、生活超市等公共设施和便民商业设施建设,污水、垃圾、绿化、河沟治理等环境设施建设,乡村旅游开发、传统村落保护等;围绕贫困户稳定脱贫目标,重点支持贫困户危旧房改造等人居环境建设;对联村、联贫困区域道路和桥涵工程也可列入申报范围。
(二)产业扶贫批发贷款项目。该项目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能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的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由市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统贷统还,再由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直接或者委托金融机构转贷到贷款使用主体,贷款不直接到户。
(三)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项目。该项目围绕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确保2017年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安置任务为目标,重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以及直接相关的水、电、路、气、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四)旅游扶贫贷款项目。该项目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和旅游规划,重点支持旅游扶贫项目建设及营运资金需求,项目实行业主单独申报。
(五)教育扶贫贷款项目。该项目围绕全县职业教育规划,重点支持职业教育学校和贫困人口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为试点项目,由业主(借款人)直接向农发行申报贷款。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培训。2016年8月5日前,完成项目编报人员抽调、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
(二)申报清单。2016年8月10日前,完成全县项目申报清单,报经市上初审后按市上反馈编报全县项目。
(三)项目编报。2016年8月20日前,完成全县项目编报审核工作。
(四)评审上报。2016年8月25日前,完成项目编报县级汇总、评审和上报工作。
(五)承接贷款。2016年9月25日前,争取项目贷款审批,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承接贷款,项目落地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县长郑红丹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泽勇和副县长王安、史普辉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政策性金融扶贫项目编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报项目审核筛选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局,主任由县扶贫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厚明、发改局副局长方敏、财政局总会计师涂新隆、脱贫办副主任何承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苏顺华兼任,负责项目编报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政策性金融扶贫项目编报工作由县扶贫局牵头抓总,做好项目对接、评估和申报等工作;县金融办、扶贫局和各有关单位负责业务指导、审核备案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经费,确保项目编报工作顺利进行;县扶贫投资公司负责做好资金承贷承还把关工作;各镇要积极配合项目编报工作。具体项目编报分工如下,由县住建局牵头,交通、环保、林业、教体、卫计、经贸、农水科技、文广旅游等部门配合,编报贫困村改善人居环境贷款项目;由县扶贫局牵头,农水科技、经贸、供销等部门配合,编报产业扶贫批发贷款项目,由县安置办牵头,交通、林业、住建、教体、卫计、文广旅游、电力、电信等部门配合,编报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项目;由文广旅游局牵头,县经贸局配合,编报旅游扶贫贷款项目,由教体局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编报教育扶贫贷款项目。
(三)抽调专人负责。县扶贫局、金融办、扶贫投资公司要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县发改、财政、国土、环保、交通、农水科技、林业、住建、文广旅游、教体等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一名领导和两名业务骨干编报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一名领导负责与市上联络。各单位确定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名单和联系方式要于8月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格项目筛选。各镇和有关部门要围绕脱贫攻坚“十三五”实施规划、“1+N”方案和“七个一批”实施方案,对各类脱贫项目和扶持政策进行分类细化、分口实化、分层强化,做到项目相适、资金匹配。在整体布局上,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选择自身愿望强、工作基础好、项目准备足的镇村先行先试,典型示范,整体推进;在项目安排上,坚持一次规划、确保当年,选择对当年脱贫村、脱贫户覆盖面宽、带动力强的项目,快落地、出成效;在资金投向上,坚持整体授信、突出重点,在保证当年脱贫村、脱贫户项目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尽快向面上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