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今年起所有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索引号: | XZF-xzfxzf-yjfgcs--2012-0135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2-08-21 16:47 | 成文日期: | 2012-08-21 16:47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8月15日下午,宁陕县就今年起将所有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召开工作协调会,县政府副县长蔺晓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监察局、审计局、安监局、科技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就陕西省地震局关于《陕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学习,并对《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等部分条款进行了解读。县科技局负责人就去年我县地震监测、地震宣传、应急处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等工作做了简单的汇报。我县自去年地震机构正式成立以来,挂靠县科技局,全体科技工作者全力做好我县抗震设防工作,去年我县建设单位在地震办备案的有五家;皇冠镇朝阳沟村被命名为市级抗震设防示范民居;地震宣传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配合下,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前期申报工作已基本就绪;在市地震办和县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协助与配合下,我县地震工作在2011年被评为全省地震工作先进县。
蔺晓东讲话指出,与会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行业特点积极配合县地震办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在工作中,督促并协助建设单位主动到县地震办审查并备案。同时要求各单位及时做好宣传工作,加强联系,积极配合,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