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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55

关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能移交的公告

索引号: XZF-xzfxzf-yjfgcs--2012-0146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1-12-31 17:11 成文日期: 2011-12-31 17:11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及县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第42次)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能移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陕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卫生局,县卫生局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许可监管的餐饮单位,监管的保健食品单位、化妆品经营单位一并移交,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
 

    二、宁陕县卫生局不再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健食品监管、化妆品监管职责。
 

    三、从2012年1月1日起,凡涉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保健食品监管、化妆品监管方面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信访投诉、应急处置等事宜,请与宁陕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