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能移交的公告
索引号: | XZF-xzfxzf-yjfgcs--2012-0146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1-12-31 17:11 | 成文日期: | 2011-12-31 17:11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及县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第42次)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能移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陕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卫生局,县卫生局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许可监管的餐饮单位,监管的保健食品单位、化妆品经营单位一并移交,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
二、宁陕县卫生局不再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健食品监管、化妆品监管职责。
三、从2012年1月1日起,凡涉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保健食品监管、化妆品监管方面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信访投诉、应急处置等事宜,请与宁陕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