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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职责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XZF-xzfxzf-xzffw--2012-023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2-08-04 13:07 成文日期: 2012-08-04 13:07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12〕14号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根据《安康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办法》和市政府会议精神,现将我县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


    6月21日,市政府在旬阳县蜀河中学召开了全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会议要求各县要迅速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在秋季开学前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届时,市政府将对各县此项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市对县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为落实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强我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由县安委会牵头组织,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交通、交警、教体等职能部门和各镇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确定了近期的重点工作。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中小学、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稳定。各镇、各职责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司职责,齐抓共管,迅速开展工作,切实做好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二、近期重点工作


    1、县交通局牵头,交警大队及各镇配合,在8月10日前摸清各镇客运车辆情况,制定、争取政策,通过组建营运公司、核算补助办法等方式,将具备安全条件的非营运车辆转化为合法营运车辆,投入接送学生车辆营运之中。


    2、8月10日前,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好全县所有学校学生离校时段,建立周五、节假日学校错时、分年级放学制度,完善错时、错峰放学安全机制。


    3、8月10日前,县交通运管部门制定出台打击黑车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非营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


    4、县交通运管部门负责督促营运公司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台账管理,在8月2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5、8月20日前,县交警大队完成学校周边规划停车场及停车位,设立警示牌、减速带等安全设施。


    6、县教体局每学期开学初负责摸清全县学校学生乘车基本信息,将汇总情况提供给县交警、交通部门。


    7、9月15日前,县教体局确定一所学校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在试点校召开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现场会。


以上各部门于8月31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


    三、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


    各镇、有关部门要按照《宁陕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分解表》,认真落实各自工作职责。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履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定期召开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