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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xzfxzf-zfbfw--2012-0279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2-04-05 17:34 成文日期: 2012-04-05 17:34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2〕30号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宁陕县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2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和2012年降水趋势预报,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现状
 

    我县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表现为滑坡、泥石流和崩塌,其时空分布与地质环境和气候条件关系极为密切,强降雨以及不合理人类工程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在空间上,平河粱以南中低山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危害严重;在时间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6—9月的雨季。据资料统计,我县可划为8个地质灾害易发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86处,其中滑坡218处,泥石流50处,崩塌18处,直接威胁到2534户、11687人及50多个单位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结合我县2012年降水趋势预报,2012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如下:


(一)地质灾害发生区域预测。

   
1.城关区域(含汤坪、旬阳坝区域);
2.龙王区域; 
3.江口区域;  
4.梅子区域;  
5.四亩地区域;
6.西汉高速公路、210国道及县内镇村公路沿线;
7.广货街、江口等地矿山区域;
8.各类在建工程周边区域。


(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根据2012年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汇总和目前已撑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及危害程度分析,全县286处隐患点中以下8个隐患点应作为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隐患点。


1.王家湾沟谷泥石流; 
2.原宁陕小学后山滑坡;
3.原地板条厂后山滑坡;
4.四方洞危岩;
5.江口镇冷水沟田湾滑坡;
6.龙王镇懒板凳滑坡;   
7.龙王镇大黑沟滑坡;   
8.梅子镇柳树沟泥石流。


其发展趋势及应急防治措施详见附表。


(三)地质灾害发生时段预测。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根据市、县气象部门全年天气预测趋势资料显示和专家预测,2012年6—9月份降水量偏多,局部降雨集中,主汛期有可能比常年提前,预计这段时间为我县地质灾害高发期。


三、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科学修订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案,层层落实责任。按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各镇镇长为第一责任人,水利、国土、气象、公路、交通、住建、电力、通信、安监、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做好今年的防灾减灾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地质灾害防治要以群众监测预防和村民搬迁避让为主,威胁城镇或重大建设工程安全的地质灾害,在加强监测预防的同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有计划地实施工程治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要严格执行年度防治方案、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二要落实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警预报,提高成功预报率;三要对所有的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领导责任人和具体监测人;四要及时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至受地灾威胁的村民手中,使群众熟悉预警讯号和撤离路线,对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按照“一点一案”的要求,科学编制“防、抢、撤”方案,夯实监测预警责任,在汛前组织群众进行“防抢撤”演练。


(四)落实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各镇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测预报及治理工作。同时,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建立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地质灾害责任的新机制。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各镇及县国土资源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重点的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并注意把宣传培训工作重点放到各镇、村、组等基层单位,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及自救能力。


(六)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坚决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势头。对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实施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要加强地质灾害执法监督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查、设计、施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严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进行工程建设,对新建的项目,必须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评估结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关。


(七)协调配合,通力协作。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交通、住建、民政等部门的协作,特别是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为有效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提供依据。
 

四、巡回检查计划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一)巡回检查计划。


    县国土资源局在4月底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汛期会同县督查督办室等单位对各镇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在3月底前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全面掌握本区域地质灾害分布和发育情况,并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县国土资源局,汛期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完善监测,防御措施,增强突发性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县国土资源局成立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对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各镇要在本辖区及时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为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可靠依据,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2012年县政府下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执行。 


县国土资源局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为0915—6825077,传真:0915—6825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