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XZF-zfb-nzbf-yjgl-2015-0067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5-07-06 15:25 | 成文日期: | 2015-07-06 15:25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5〕57号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在6月23日至29日的持续降雨过程中,我县各级各部门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确保了零伤亡,但持续降雨给我县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财产造成了一定损失,特别是城关、筒车湾2镇道路交通、水电设施受损严重,部分房屋严重受损。目前,这次强降雨过程基本结束,根据县政府7月2日救灾工作专题会议要求,现就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置。要统筹避灾扶贫搬迁和民政救济政策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县民政、扶贫、国土部门要立即抽调专门力量组成联合灾情核查小组,进一步深入重点镇村组和受灾户,对房屋及周边山体进行鉴定,对原址不宜建房无法回迁的群众,要做好群众工作,将其列入避灾扶贫搬迁计划,在移民安置点购房安置,并鼓励他们通过投亲靠友、邻里互济等办法临时安置。对未享受移民搬迁政策可在原址建房的受灾户从民政救灾建房资金中给予补助。县扶贫局要加快移民搬迁建房进度,确保在移民安置点购房的受灾户9月底前搬入新居,其他灾民自建房屋要确保在9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对60岁以上孤寡老人、五保户、三无户要动员搬迁进入敬老院生活。
二、做好基础设施除险加固工作。各镇和县国土、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要抢抓有利时机抓好基础设施除险加固工作,县国土部门要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进一步进行排查,凡威胁到学校、集中安置小区、群众聚集区的滑坡隐患点,要迅速采取临时工程措施进行整治。水利部门要对重点地段受损的河堤和集镇、社区、学校的安全饮水工程迅速采取措施,排险加固,保障群众安全和生产生活需要。各镇和交通部门要对受损的县乡道路迅速抢修,确保尽快恢复临时通行。电力、通信部门要对受损的电力、通信线路迅速抢修,确保电力正常、通信畅通。
三、加快城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县水利、交通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道路交通、防洪河堤、安全饮水工程等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争取的项目要谋划长远,高标准建设。各镇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对因灾停工的重大项目,各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尽快排除险情恢复施工,上足人力器械加快建设。各企业和旅游景区要加快水毁道路修复,及时清理加固滑塌地段,保证景区正常开放和安全运行。
四、积极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县水利、农业、林业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灾后生产自救方案,采取临时性奖补措施,加快水毁沟渠、大棚、圈舍、农田、林特园的恢复重建,组织技术骨干深入田间地头,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动员干部群众尽快恢复生产,并提前做好“789”林特建园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积极做好农产品营销工作,促进农产品价优畅销。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农民外出务工,增加非农收入,努力做到减产不减收。
五、继续加强防汛防滑工作。当前,刚刚进入主汛期,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绝不能有丝毫麻痹侥幸心理,坚决克服疲劳厌战思想,做好长期应对准备。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情汛情,进一步夯实各级防汛责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好抢险队伍和物资。各镇、县国土、水利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和防汛隐患排查监测,对易滑塌区域和其他危险地段要落实责任,安排专人值守,设置警示标识,该撤的要及时组织撤离并做好生活安置,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各镇要成立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镇村干部包抓责任,确保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有序进行。宣传、新闻部门要进一步发挥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总结经验,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努力营造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良好氛围,激发和鼓舞受灾群众重建美好家园。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