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FB-xxfbgdwxxgk--yjgl-2017-0993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01-20 16:32 | 成文日期: | 2017-01-20 16:32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17〕6号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林区内旅游、燃放烟花爆竹、祭奠扫墓等活动急剧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不断加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广大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夯实防火责任
各镇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迅速对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片,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分片包干责任制,确保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每个责任人。县林业部门和各镇要针对学生放假、农民工返乡等人员流动频繁的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近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利用新闻媒体、发放资料、张贴标语、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重点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和安全避险知识等内容,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提高全民参与森林防火意识。
二、加强巡查力度,消除火灾隐患
节日期间,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将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综合治理,消除一切可能发生火灾的隐患。各镇要组织消防队员和护林员在各自的辖区内全天巡逻守候,要组织干部深入各村组及山头地块进行检查。各检查站和护林站要加强昼夜值班,严禁火种上山。对旅游景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墓地坟头等重点区域,要确定专人,划区包干,严防死守。特别是大年三十和正月十五,要在16时前安排护林员和消防队员加强对墓地巡护值守,实行上坟登记、责任追究制度。县森林防火督查组要深入到各镇进行全面检查,查找潜在隐患,堵塞工作漏洞,确保不出问题。
三、坚持依法治火,加大打击力度
各镇和各级森林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对违规生产、生活用火和燃放孔明灯等行为的,要依法及时制止并予以重罚,引发森林火灾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对发现火灾隐患不制止、发生火情不作为、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因处置失当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值班调度,做好应急准备
春节、元宵节期间,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扑火应急准备工作,消防队员和义务扑火队员要处于临战状态,各种扑火机具、物资要保持齐备和完好,一旦发生火灾,要快速出击,迅速扑救。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参加扑火,严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镇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1月25日至2月15日,各镇每日15时前向县防火办报告情况(联系电话:6822656);严格执行森林火灾上报程序,确保信息畅通,传达及时,处置有序。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