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FB-xxfbgdwxxgk--yjgl-2017-2300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12-05 16:47 | 成文日期: | 2017-12-05 16:47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7〕33号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宁陕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指南(试行)》和《宁陕县 “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和2017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报,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现状
我县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表现为滑坡、泥石流和崩塌,由于受时空分布与地质环境和气候条件关系等相互作用的影响,强降雨以及不合理人类工程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在空间上,平河粱以南中低山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危害严重;在时间上,每年6—9月的雨季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易发期。根据地质灾害动态变更核查统计,全县可划为8个地质灾害易发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38处,其中滑坡147处,泥石流51处,崩塌 40处,直接威胁到2339户10925人及50多个单位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2017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分析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结合我县2017年降水趋势预报,2017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分析如下:
(一)地质灾害发生时段预测
根据市、县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17年汛期(5—10月)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偏少1—2成,累计降水量650—750毫米,6—9月份降水量偏多,局部降水集中,有阶段性的强降水,多雷雨天气和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暴雨天气过程,易引发地质灾害。预计6—9月份为我县地质灾害易发高发期,应做重点防范。
(二)地质灾害发生区域预测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主要分布区域为:1.城关镇区域(城关、汤坪、旬阳坝区域);2.龙王区域;3.江口区域;4.梅子区域;5.四亩地区域;6.西汉高速公路、210国道石宁段二级路改造及县内镇村公路沿线;7.广货街、江口等镇矿山区域;8.削山、开挖坡脚等在建工程周边区域。
(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根据2017年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汇总和目前已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和威胁人数分析,全县238处隐患点中以下9个隐患点应作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范重点监测隐患点:1.王家湾沟谷泥石流;2.原宁陕小学后山滑坡;3.原地板条厂对面滑坡;4.四方洞危岩崩塌;5.江口镇冷水沟田湾滑坡;6.江口镇高桥村魏富斌房前崩塌;7.龙王镇懒板凳滑坡;8.龙王镇龙王街滑坡;9.梅子镇柳树沟泥石流。其发展趋势及应急防治措施详见附表。
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2017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为主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应急预案。汛前,各镇要及时编制发布《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时修订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监测防范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方案到点、措施到位;(二)夯实群测群防责任。各镇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按照“一点一案”编制“防抢撤预案”,逐镇逐村逐点落实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县国土、气象部门在汛期要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提供预警信息;(三)严格遵守带(值)班纪律。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灾险情速报制度,指导基层组织开展防灾工作;(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2017年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人数1.3万人以上,举办1场县级和77场镇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使受威胁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政府应急指挥能力不断提高;(五)积极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加大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力度,10月底前完成创建任务;(六)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加强评估报告建议措施落实的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七)全力实施受地质灾害威胁户的避灾移民搬迁。重点做好威胁30人以上的9处重点隐患点和在建工程、集中安置点、矿山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对受地质灾害威胁100人以下的隐患点,要全部纳入陕南移民(脱贫)搬迁计划,做到应搬尽搬,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防灾责任。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立即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组建抢险队伍,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防治措施,确保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同时,进一步完善领导包抓责任制,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夯实防灾工作责任。
(二)强化监测巡查,健全值守制度。各镇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在汛前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发放到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手中,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的要求做好巡查、监测工作。县国土、住建、交通、农水科技、民政、安监、教体、文广旅游、卫计、气象、电力、通讯、公路段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宁陕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机制,落实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灾险情速报制度,确保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群众避险撤离安全及时。
(三)加强宣传演练,增强防灾避灾意识。各镇政府和县国土局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等媒体形式,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常识,全面宣传应急预案和监测预警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防灾避险意识。对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干部和监测员,要开展集中面授、实地讲解、多媒体教学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全力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宣传培训与应急演练的全覆盖,切实增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防灾自救能力。
(四)坚持部门联动,协同防范灾害。县国土局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加强与发改、交通、住建、农水科技、气象、扶贫、民政等部门的协作,全面落实部门会商研判和协同处置制度,加大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合力,不断提高防灾减灾工作水平。各镇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宁陕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认真落实本单位、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加强监测预防,强化应急措施,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
县国土局24小时防滑值班电话0915—6825077,传真:0915—229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