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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卫生局2015年公开临聘医学专业毕业生公告

索引号: XZF-wsj-tzgg--2015-0053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5-05-20 10:45 成文日期: 2015-05-20 10:45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医疗服务能力,缓解医疗服务能力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镇卫生院公开临聘医学专业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聘专业及名额
    共为镇卫生院公开临聘医学专业毕业生15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2名、医学影像或医学影像技术专业6名、护理专业7名。
    二、临聘原则及方法
    本次公开临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录取时,按照成绩从高分向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三、临聘范围和条件
    1.临聘范围:具有宁陕县户籍的2015年应届和往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临聘条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报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20日以后出生);护理专业需持有执业护士证书。
    四、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5月26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进行补报)。
    2.报名地点:宁陕县卫生局办公室(联系人:杨俊、联系电话:682520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     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差错,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报名时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考生因联系方式变化或手机关机造成的延误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
    5.不予报名的情况: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在校期间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6.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临聘专业所需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临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
    1.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29日上午9:00至11: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要求: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由临聘办统一命题、制卷、阅卷、统计汇总。考试内容以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护理基础知识为主。
    六、公示
考试成绩由宁陕县卫生局负责公示,录取人员由宁陕县卫生局临聘办通知。
    七、聘用
    1.此次公开临聘工作人员全部为临时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统一接受县卫生局和聘用单位的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
    3.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2.5万元/年执行,并缴纳三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宁陕县卫生局公开临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