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索引号: | XW-rdb---2016-0001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6-01-29 14:57 | 成文日期: | 2016-01-29 14:57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6年1月29日宁陕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陈泽勇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
决定任命:
刘新建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陈祖安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三)
决定任命:
田 波同志为宁陕县公安局局长。
(四)
接受:
蔺晓东同志辞去宁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杨西顺同志辞去宁陕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孙启斌同志辞去宁陕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