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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索引号: XZF-tjj-tjtc--2016-0022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16-04-15 19:17 成文日期: 2016-04-15 19:17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统计数据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要求和省、市部署,宁陕进行了第三次全县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我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低于全市平均差错率,普查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宁陕县统计局和宁陕县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办公室现分三个公报,将宁陕县第三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01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54个,增长15.6%;产业活动单位610个,增加81个,增长15.3%;有证照个体经营户2364个,增加了359个,增长17.9%(详见表1-1)。

表1-1 单位数与有证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

机关、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二、产业活动单位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三、有证照个体户经营户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401

134

147

120

610

69

541

2364

115

2249

100.0

33.4

36.7

29.9

100.0

11.3

88.7

100.0

4.9

95.1

 

 

 

 

 

 

 

 

(三)总资产贡献率和成本费用利润率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贡献率为60.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成本费用利润率为15.4%。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7个,从业人员1007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700%和645.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有限责任公司占14.3%,股份有限公司14.3%,私营企业占71.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有限责任公司占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68.8%,股份有限公司占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0%,私营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4.2%。(详见表2-5)。

1-1 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结构情况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94个,占48.4%;教育36个,占8.8%;制造业24个,占5.9%。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191个,占50.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36个,占18.4%;住宿和餐饮业418个,占17.7%(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数(个)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个)

合 计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农、林、牧、渔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01

21

24

16

7

5

20

6

8

1

1

9

5

9

7

1

36

21

10

194

2364

18

72

17

8

-

1191

436

418

4

-

-

10

7

-

164

-

12

7

-

 

注: 1. 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法人单位5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交通运输无挂靠个体运输户434个。

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个数含从事交通运输无挂靠个体运输户434个。

 

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34个,比2008年末增加43个,增长47.3%。其中,内资企业134个,占10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0.4%,私营企业占53.7%(详见表1-3)。

 

表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数(个)

合 计

内资企业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134

134

14

1

4

1

33

9

72

 

 

 

 

 

 

 

 

 

 

 

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及结构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903人,比2008年末增加3894人,增长64.8%。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5076人,比2008年末增加1817人,增长了55.8%。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628人,占26.5%;采矿业1492人,占15.1%;制造业1212人,占12.2%。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501人,占49.3%;住宿和餐饮业1143人,占22.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29人,占10.4%;(详见表1-4)。

 

表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人)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农、林、牧、渔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903

1492

1212

410

1007

37

199

210

535

13

113

156

15

64

234

4

1019

398

157

2628

5076

114

210

49

28

-

2501

529

1143

8

-

-

22

19

-

390

-

26

37

-

 

注:1.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7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无挂靠个体运输户从业人员523个。

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交通运输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523人。

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分布

 

三、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30.9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49.5%,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50.5%。
四、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27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6.9%。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60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45.8%;零售业11个,占8.4%;批发业9个,占6.9%。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4135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6.5%。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2178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0.3%;建筑业314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8%;餐饮业233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3%。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58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2.3%。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13.32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0%;房地产开发经营9.51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7%;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12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8%(详见表1-5)。

 

1-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资产总计

(亿元)

合 计

127

4135

28.58

工业

60

2178

13.32

建筑业

6

314

0.34

交通运输业

5

110

0.16

信息传输业

1

13

0.08

批发业

9

77

0.73

零售业

11

122

0.22

住宿业

3

137

0.83

餐饮业

4

233

0.17

房地产开发经营

5

97

9.51

物业管理

3

44

0.0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

9

0.0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

34

0.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

99

2.1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

4

0.0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

124

0.97

 

 

1-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结构

五、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33.4%,比2008年末提高了7.2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36.7%,下降了6.0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29.9%,下降了1.2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55.9%,提高了13.7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37.9%,下降了14.2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6.2%,提高了0.5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17.0%,比2008年末上升了4.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3%,下降了4.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41.6%,比2008年末上升了14.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58.4%,下降了14.5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城关镇占53.9%,四亩地镇占2.5%,江口镇占9.0%,广货街镇占5.2%,龙王镇占4.2%,筒车湾镇占4.5%,金川镇占3.5%,皇冠镇占6.5%,太山庙镇占3.0%,梅子镇占2.5%,丰富镇占2.0%,新场镇占3.2%。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城关镇占61.2%,四亩地镇占1.4%,江口镇占12.1%,广货街镇占6.5%,龙王镇占2.0%,筒车湾镇占3.9%,金川镇占1.5%,皇冠镇占5.3%,太山庙镇占1.6%,梅子镇占0.7%,丰富镇占1.3%,新场镇占2.5%。(详见表1-6)。

 

 

1-6 按地区分的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人)

比重(%)

合 计

401

100.0

9903

100.0

城关镇

216

53.9

6062

61.2

四亩地镇

10

2.5

139

1.4

江口镇

36

9.0

1196

12.1

广货街镇

21

5.2

638

6.5

龙王镇

17

4.2

201

2.0

筒车湾镇

18

4.5

385

3.9

金川镇

14

3.5

146

1.5

皇冠镇

26

6.5

525

5.3

太山庙镇

12

3.0

163

1.6

梅子镇

10

2.5

71

0.7

丰富镇

8

2.0

132

1.3

新场镇

13

3.2

245

2.5

 

 

1-6 按地区法人单位分布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4.9%,比2008 年末提高了1.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5.1%,下降了1.9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7.9%,比2008 年末下降了0.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2.1%,提高了0.6个百分点。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城关镇占64.3%,四亩地镇占3.3%,江口镇占8.8%,广货街镇占5.0%,龙王镇占2.7%,筒车湾镇占3.8%,金川镇占1.5%,皇冠镇占3.8%,太山庙镇占2.9%,梅子镇占1.4%,丰富镇占0.5%,新场镇占2.0%。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城关镇占62.3%,四亩地镇占3.4%,江口镇占8.5%,广货街镇占5.7%,龙王镇占2.6%,筒车湾镇占3.8%,金川镇占1.8%,皇冠镇占4.4%,太山庙镇占2.8%,梅子镇占2.1%,丰富镇占0.5%,新场镇占2.1%(详见表1-7)。

 

1-7 按地区分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和从业人员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人)

比重(%)

合 计

2364

100

5076

100

城关镇

1521

64.3

3161

62.3

四亩地镇

78

3.3

174

3.4

江口镇

207

8.8

432

8.5

广货街镇

117

5.0

292

5.7

龙王镇

65

2.7

130

2.6

筒车湾镇

91

3.8

194

3.8

金川镇

36

1.5

89

1.8

皇冠镇

90

3.8

226

4.4

太山庙镇

69

2.9

143

2.8

梅子镇

32

1.4

104

2.1

丰富镇

12

0.5

24

0.5

新场镇

46

2.0

107

2.1

 

注: 1. 表中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无挂靠个体运输户434个。

2. 表中从业人员合计数含无挂靠个体运输户从业人员523人。

1-7 按地区分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分布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县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5]数据来源参考市1号公报。

 

(第二号)
宁陕县统计局
宁陕县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办公室
2015年7月15日

根据宁陕县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61个,比2008年末增长41.9%;从业人员3114人,比2008年末增长108.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61个,占10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5个,占全部企业的8.2%;私营企业40个,占65.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8.2%,私营企业占60.1%(详见表2-1、表2-2)。

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1

3114

内资企业

61

3114

  国有企业

5

256

  股份合作企业

1

4

  联营企业

1

5

  有限责任公司

13

969

  股份有限公司

1

8

  私营企业

40

1872

 

 

表2-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比重

 


企业数占全部工业企业比重(%)

从业人员占全部工业企业比重(%)

内资企业

100

100

国有企业

8.2

8.2

股份合作企业

1.6

0.1

联营企业

1.6

0.2

有限责任公司

21.3

31.1

股份有限公司

1.6

0.3

私营企业

65.6

60.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21个,制造业24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6个,分别占34.4%、39.3%和26.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47.9%,制造业占38.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13.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的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4.7%、22.3%和17.9%(详见表2-3)。

 

2-3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1

3114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1

693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6

768

 

.72

非金属矿采选业

4

31

农副食品加工业

9

559

食品制造业

1

1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

56

家具制造业

1

2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

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8

558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

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

1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4

389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

2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

19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52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5.8%。(详见表2-4)。

 



2-4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14.49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3.26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07

非金属矿采选业

0.31

农副食品加工业

0.90

食品制造业

0.01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09

家具制造业

0.02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0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9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09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0.01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5.79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0.0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03

 

表2-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

1007

有限责任公司

1

693

股份有限公司

1

70

私营企业

5

244

 

 

表2-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

1007

房屋建筑业

4

813

土木工程建筑业

2

168

建筑安装业

1

26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553.06%(详见表2-7)。

表2-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1.6

房屋建筑业

1.42

土木工程建筑业

0.04

建筑安装业

0.14

 

注释:

[1]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3]表中数据均由专业提供并核实。

[4]数据来源参考市2号公报。

 

(第三号)
宁陕县统计局
宁陕县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办公室
2015年7月15日

 

根据宁陕县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0个,比2008年增加4个,增长25%;从业人员199人,比2008年增加43人,增长27.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5%,零售业占55%。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8.7%,零售业占61.3%(详见表3-1)。

表3-1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0

199

批发业

9

77

 农、林、牧产品批发

1

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

22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

23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

30

零售业

11

122

 综合零售

3

7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

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

8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

3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4

24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

2

 

 

3-1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结构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57.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8.6%;建筑安装业占14.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80.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6.7%;建筑安装业占2.6%(详见表2-6)。

 

 

表3-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0

199

内资企业

20

199

国有企业

6

52

有限责任公司

4

61

股份有限公司

1

3

私营企业

9

83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361.29元,比2008年末增长157.4%。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212.63万元,比2008年末增长2052.4%;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48.66万元,比2008年末减少34.9%(详见表3-3)。

3-3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9361.29

批发业

7212.63

 农、林、牧产品批发

661.8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435.10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689.0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4426.67

零售业

2148.66

 综合零售

979.5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0.0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66.7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7.00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965.3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0.10

 

 

 

 

 

 

 

 

 

 

 

 

 

3-3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结构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5个,从业人员110人,分别比2008年末持平和减少5.6%。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股份合作企业占20%,有限责任公司占20%,私营企业占6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股份合作企业占3.6%,有限责任公司占3.6%,私营企业占92.8%(详见表3-4)。

3-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合计

5

110

股份合作企业

1

4

有限责任公司

1

4

私营企业

3

102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00.00万元,比2008年末增长22.5%(详见表3-5)。

3-5 按行业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1600.00

道路运输业

1600.00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8个,比2008年末减少3个,减少27.3%;从业人员535人,比2008年末增加199人,增长59.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7.5%,餐饮业占62.5%。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5.6%,餐饮业占74.4%(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8

535

住宿业

3

137

 旅游饭店

2

132

 一般旅馆

1

5

餐饮业

5

398

 正餐服务

5

398

 

 

3-6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结构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内资企业中,集体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12.5%,有限责任公司占87.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集体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0.9%,有限责任公司占99.1%(详见表3-7)。

3-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8

535

内资企业

8

535

 集体企业

1

5

 有限责任公司

7

530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10226.10万元,比2008年末减少9764.2万元,减少48.8%。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292.10万元,比2008年末减少1227.1万元,减少12.9%。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34.00万元,比2008年末减少8537.1万元,减少81.5%(详见表3-8)。

 

3-8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10226.10

住宿业

8292.10

 旅游饭店

7292.10

 一般旅馆

1000.00

餐饮业

1934.00

 正餐服务

1934.00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个,从业人员13人。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3-9)。

3-9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1

13

内资企业

1

13

 国有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

13

 私营企业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6.70万元(详见表3-10)。

3-10 按行业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846.7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846.7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9个,比2008年末增长800.0%。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6个,比2008年末增长500.0%;物业管理企业3个。
201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56人,比2008年末增长578.3%。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112人,比2008年末增长386.9%;物业管理企业44人。(详见表3-12)。

 

3-12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9

156

房地产开发经营

6

112

物业管理

3

44

房地产中介服务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其他房地产业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0.23亿元,房地产开发企业10.21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02亿元(详见表3-13)。

 

3-13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10.23

房地产开发经营

10.21

物业管理

0.02

房地产中介服务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其他房地产业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个,从业人员9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0.00%和78.5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3-14)。

3-1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4

9

内资企业

4

9

 国有企业

1

2

 集体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企业

3

7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98.77万元,比2008年末减少84.6%。
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个,从业人员34人,分别比2008年末减少42.9%和10.5%。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3-15)。

 

3-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4

34

内资企业

4

34

   国有企业

1

4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1

21

   有限责任公司

1

4

   私营企业

1

5

   其他企业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4.70万元,比2008年末增长1847.0%(详见表3-16)。

 

 

3-16 按行业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184.70

研究和试验发展

专业技术服务业

184.70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个,从业人员4人。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3-17)。

3-1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1

4

内资企业

1

4

 国有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1

4

 其他企业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2.66万元。

 

 

3-18 按行业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122.66

居民服务业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22.66

其他服务业

 

 

九、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7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个。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34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35人。
(二)资产
201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220.1万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68.3万元。
十、教育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36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个。教育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19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999人。
(二)资产
201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3.40万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 16653.15万元。
十一、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21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1个。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98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98人。
(二)资产
201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8439.96万元。
十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0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个。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57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3人。
(二)资产
201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667.17万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96.14万元。
十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94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94个。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628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628人。

 

注释:

1、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表中数据均由专业提供并核实。

3、数据来源参考市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