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城乡建设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4409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2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1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3135
  • 宁陕县财政局

    5556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72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3075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82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358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779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77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34
  • 宁陕县民政局

    1356

宁陕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放2015年春节临时便民市场的通告

索引号: QT-znjqtjgscb---2015-0003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5-01-14 08:23 成文日期: 2015-01-14 08:23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城乡建设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经营户(者):

    为了规范春节期间市容管理,方便群众过节,营造优美、整洁、喜庆的节日环境,按照《宁陕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宁陕县城区2015年春节期间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县双创指挥部同意,在确保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的前提下,开放城区部分路段用于设置春节临时便民市场(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原则
按照“活跃市场、方便于民、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有偿使用”的原则设置春节临时便民市场(点)。
    二、设置范围及经营项目
    1.长安东街临时便民市场。
    范围:自长安东街迎宾十字北(1号停车位红线)至中街停车场,车行道两侧设立春节临时便民市场(点)。西:停车线至人行道外沿护栏;东:人行道护沿至商户门前(严禁占用车行道)。
    经营项目:水果、糖果、对联、书画、日用百货、儿童玩具等。
    2.商贸步行街临时便民市场。
    范围:自商贸步行街南入口(红线)至城北社区(红线),两侧街道护沿至住户门前设立临时市场(以街沿砍为界,严禁占用人行道)。
经营项目:蔬菜、水果、糖果、农副产品(含肉、禽、水产类)等。
    3. 其他符合规定需要临时设置的便民服务点。(烟酒、家电临时市场待定)
    三、设置时间
    自2015年2月4日(农历十二月十六日)至2015年3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日),共计31天。
    四、摊位办理程序
    按照“公平、公开、商户申请、部门审批、有偿使用、服从管理”的原则,面向全县群众及县内外商户提供春节临时便民市场经营摊位,并按照申请、审批、交费、抽发号、入市、离市程序进行逐步办理。
    1.申请时间:2015年1月19日(农历11月29日)至1月29日中午12点(农历12月10日)。
    拟在长安东街临时便民市场内经营的商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向双创办综合执法大队提出申请。
    拟在商贸步行街临时便民市场内经营的商户,在规定时间向商贸步行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步行街南临时办公岗亭)提出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经营项目等内容。
    2.审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接到商户申请后,对经营内容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手续。
    3.交费:获取批准的商户,按照规定缴纳城市道路(公共区域)临时占用费,并缴纳管理保证金(未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全额退还);商贸步行街临时便民市场不收取城市道路(公共区域)临时占用费,只收取卫生保洁费、垃圾清运费。
    4.摊位的确定:为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县双创办对长安东街春节临时便民市场摊位进行统一编号,双创办综合执法大队牵头长安东街春节临时便民市场申请商户,并采取统一抽号方式确定具体摊位。
    抽发号时间:2015年1月30日14时。

    抽发号地点: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十楼会议室。
    5.入市离市:2015年2月4日8时(农历12月16日),经营户凭临时摊位许可证及摊位号进入市场。2015年3月6日(农历正月16日)8时之前撤离市场。
    五、管理规定
    1.入市经营户要严格遵守市场管理规定,服从管理,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公共安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执法大队大队将根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宁陕县关于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行为实行严管重罚的通告》等相关法规从严处罚。
    2.入市经营者不得建设固定设施和构筑物,遮阳(雨)棚要符合统一规格,不得随意乱搭乱建临时设施。
    3.经营者要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及时将垃圾倾倒至垃圾中转站,做到摊撤地净,并保持摊点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沿街经营业主严禁乱泼污水,严禁在门前、人行道停放各种车辆及堆放垃圾,并在环卫工人巡回收集时集中倾倒垃圾,确保经营场地清洁卫生。
    4.严禁在临时设置的占道摊点销售烟花爆竹,对擅自设立的,按照规定,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取缔一处。
    六、温馨提示
    1.县双创办、县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食药局、交警大队成立联合执法队伍,严厉查处在城区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交通秩序的行为,全力维护春节临时便民市场的有序整洁;
    2.有特殊困难及残疾人员可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摸底核实后,将按照程序减免相关费用;
    3..逾期未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由主管部门指定设摊地点(不得享受城市道路(公共区域)临时占用费减免政策);
    4.欢迎广大市民监督我们的工作,并请提出您合理的意见建议;
    5.办理手续、咨询、建议电话: 6825850
      监督、投诉、举报   电 话: 6826775
      特此通告。     

 宁陕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
 二O一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