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索引号: | XZF-zjj-tzgg--2017-0031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06-01 10:49 | 成文日期: | 2017-06-01 10:49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城乡建设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环境整治),已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字(2017)1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自筹和国开行贷款,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陕县境内11个镇。
2.2工程规模:共计40个行政村。
2.3计划工期:100天。
2.4招标范围:以上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 总投资约9600万元。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其中:龙王镇和太山庙镇为第一标段(含龙王镇的东沟、中华、棋盘、莲花4村和太山庙镇的油坊、双建、太山、龙凤4村,投资约1400万元);四亩地镇和梅子镇为第二标段(含四亩地镇的太山坝、严家坪、柴家关3村和梅子镇的南昌、生凤安坪3村,投资约1100万元);广货街镇、江口镇和金川镇为第三标段(含广货街镇的和平、五台、元潭、沙洛、北沟5村,江口镇的竹山、冷水沟2村和金川镇的小川、兴隆、黄金、老庄4村,投资约2050万元);皇冠镇、新场镇为第四标段(含皇冠镇的兴隆、南京坪、双河3村和新场镇的花石、新场、同心3村,投资约1450万元);筒车湾镇和城关镇为第五标段(含筒车湾镇的七里、海棠园、油房坪、龙王潭、桅杆坝5村和城关镇的八亩、汤坪、月河、狮子坝4村,投资约3600万元);监理为第六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具备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五大员岗位证(安全员两名,并必须具备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中一名为C3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土建专业中级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标段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省级(含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监理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监理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投标企业只能投一个标段。
3.4其他要求:投标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
3.5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A栋楼5楼505室),须持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具备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以2014年至今的两个类似工程业绩原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五大员岗位证(安全员两名,并必须具备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中一名为C3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土建专业中级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及以上所有人员身份证原件,上述所有资料需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要求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资料封面需体现各单位的公司名称及标段名称)。为顺利组织项目实施,要求有意参加的投标企业,提前安排人员对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后,携前述资料及按照业主要求形成的考察材料到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加初步审查。
4.2监理标段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总监无在监理承诺书、身份证等证件原件,所有资料需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要求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资料封面需体现各单位的公司名称及标段名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宁陕县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宁陕县行政小区147号
联 系 人:高立安
联系电话: 0915-6822908 1531987889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A栋楼5楼505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915-3222662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