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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索引号: FB-xxfbxxb---2017-0116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06-24 15:42 成文日期: 2017-06-24 15:42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城乡建设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编制单位:宁陕县住建局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受理机构

名称

宁陕县政务大厅住建局窗口

地址

宁陕县城关镇迎宾大道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政务大厅

电话

0915-8299912

决定机构

宁陕县住建局

办理类型

承诺件

 

办理条件

1、已办理工程立项审批手续;

2、已办理工程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3、项目报建手续齐全;

4、施工现场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审查;

6、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满足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申请材料

1、办理申请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一式二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属要求的材料;

3发改部门立项批复或备案通知(复印件应写明“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建人签字);

4、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5、项目报建表(法人项目);

6、审定盖章、符合技术指标要求的总平面布局图、CAD格式总平面布局图;

7、四邻协议书;

8、施工图纸一套(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按A4纸大小装订成册);

9、项目环评意见及批复。

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勘勘察、公示时间)

收费标准

1.配套费:建筑面积19.4/㎡;2.行业统筹费:工程总造价3.55%3.墙改基金费:建筑面积10/㎡。

收费依据

陕价行发[2005]113号、安政办发[2003]15号、陕政办发[2008]94

监督电话

0915-8299900